重庆市大足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2-05-28 重庆市大足区统计局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168.63元,同比增加1488元,增长22.5%,其中: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分别为3502.39元、3803.31元、529.37元、333.57元,同比分别增长19.8%、19.6%、53.2%、50.8%;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5187.7元,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9.0。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6.03平方米。

全年参加城镇养老保险人数达48743人,征收城镇养老保险1.5亿元。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42623人,征收医疗保险费7661万元。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48000人,征收医疗保险费3520万元。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764000人,征收医疗保险费17672万元。参加工伤保险43650人,征收工伤保险2208万元。参加失业保险37000人,征收失业保险524万元。参加生育保险13550人,征收生育保险113万元。

全年共有46072人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7220万元,其中:城镇11551人,农村34521人。社会福利收养单位103个,社会福利收养单位床数2416张。

十二、生态建设

年末耕地面积42488公顷。全年完成造林面积13.5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0.5%,比上年提高1.48个百分点。

全年降水总量741.5毫米。全区拥有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3座,小型水库111座。

注:1.本公报为快年报统计数,如有调整,以《2012年大足统计年鉴》为准。

2.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