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宁乡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2-05-24 长沙市宁乡县统计局

八、科学技术和教育

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和生产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达48家,全年实现高新技术产值220.83亿元,增加值46.59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7.3%。全年转化科技成果160项,申请专利719件,比上年增长34.6%;授权专利397件,增长8.5%,获评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

全县共有普通中小学346所,中职学校4所,特教学校2所。在校中小学生155138人,其中高中学生27017人(含中职学生2945人),初中学生44176人,小学学生83866人,特教学生79人。全县中小学教职工10221人,其中专任教师8959人。全县共有幼儿园215所,在园幼儿33889人,教职工1536人,其中专任教师919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99.7%,小学升学率100%,初中升学率97.9%。高考二本以上人数达3291人,上线率44.2%,比上年提高8.2个百分点。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拥有广播电台1座,电视发射台和转播台2座,有线电视用户9.2万户,同比增加0.9万户,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均达到98%。公共图书馆1座,藏书量18.2万册,累计接待读者10万余人次,发放数字图书馆免费上网卡1200张、赠送图书1000余册,使更多的群众享受了文化发展成果。全年共组织送戏下乡30场、送电影下乡5064场、捐赠图书27万余册、免费投放健身器材38套,受惠群众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面完成了我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共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点1314处,新增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是全省发现文物点最多的县。全年查处网吧76家,取缔演艺场所1家,收缴非法出版物3.7万余册,销毁电游赌博机具423台,有效净化了社会文化环境。

全县拥有医院、卫生院42个,其中二级综合医院1家,二级中医医院1家,妇幼保健院1家。医院、卫生院拥有床位总数3434张,卫生技术人员3911人,其中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1552人,注册护士1336人。产妇住院分娩率99.9%,孕产妇死亡率15.76/10万,婴儿死亡率4.3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5‰。卫生防疫能力明显增强,一类疫苗全程接种率99.4%,乙肝疫苗接种率99.5%,全县未发生一起重大传染病疫情。基本医疗保障实现城乡全覆盖,县乡医院住院综合补偿率达70%。农村卫生体系不断健全,33个乡镇卫生院拥有病床1202张,卫生技术人员1304人。

全县共有体育场馆4座,400米田径场7个,乡镇门球场8个。积极参与承办了全国中学生田径锦标赛,竞赛组织工作圆满成功,有力提升、推介了宁乡体育形象。积极组织参加湖南省第二届“强民杯”农民篮球比赛,荣获一等奖。竞技体育训练和竞赛水平进一步提升,摔跤、柔道成为全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重点项目。在国内外各级比赛中获金牌60余枚,其中在第二届世界青少年举重锦标赛上获1金2银,再次在国际赛场上打响了宁乡竞技体育品牌。

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全年环境污染治理投资10189万元,同比增长17.7%。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2.8%,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83.5%。“三同时”执行合格率达100%,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60.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新增造林5.13万亩,获评全国绿化先进县。沩江、靳江流域启动综合整治,建设4家乡镇污水处理厂和11个乡镇压缩式垃圾站。

全年安全生产事故12起,死亡13人,同比持平。道路交通事故76起,减少6起,死亡35人,减少1人。消防事故226起,增加62起,造成1人死亡。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总户数442917户,总人口1370949人,人口性别比为104.5:100。人口出生率11.92‰,比上年上升0.32个千分点;死亡率6.63‰,上升0.09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为5.29‰,上升0.23个千分点。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093元,同比增长12.9%。人均消费性支出16643元,增长11.1%,其中食品、居住、交通通信费用支出分别增长20.4%、26.8%、39.7%。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用汽车26辆、家用电脑72台、移动电话242台,分别比上年增长14辆、16台、38台。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03元,比上年增长19.2%;农民人均纯收入11539元,增长18.8%。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22.8%,人均家庭经营收入增长15.8%。全年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054元,增长25.7%。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用汽车18辆,家用电脑31台、其中接入互联网18台,分别比上年增加11辆、16台、10台。

年末全县拥有社会福利院、敬老院33所。全县城镇职工五项基本险种参保人数达到312928人次,新增参保单位165家,新增参保89229人次,增幅达120.8%。其中,企业养保、机关养保、职工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险种参保人数分别达41944人、25518人、58092人、37890人、60047人和43437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45726人;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人数为348人。

注: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从2011年开始,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

4、从2011年开始,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统计的标准从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