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毛集实验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2)
七、财政和金融 全年财政收入18366万元,比上年增长150.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7349万元,增长108.7%。财政支出17818万元,增长34.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79元,增长13.8%,教育支出4834元,增长29.7%,农林水务支出3592万元,增长36.9%,社会保障支出1698万元,增长10.3%,医疗卫生支出1459万元,增长187.8%,科学技术支出301万元,增长12.3%。 年末全区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97226万元,比上年末增加13266万元,增长15.8%。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77472万元,比上年末增加10973万元,增长16.5%。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30042万元,比上年末增加3433万元,增长12.9%。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教育事业全面发展。2010年全区拥有普通中学11所,小学28所,职业高中1所。普通中学在校学4157人,小学在校学生7960人,职高在校学生630人,专职老师886人。学龄儿童入学率和初中入学率分别为100%和100%,幼儿园(班)幼儿441人,2010年共规划改造学校12所,改造单体14个,计9450平方米,其中加固改造8所学校10个单体,计7367平方米;新建4所,计2083平方米,规划总投资452万元。全区校舍安全工程加固改造项目已全部完工,新建项目累计完工1133平方米。支持力度逐步加大,校舍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促进了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 科技事业取得新成果。2010年共争取国家、省、市科技项目17项,资金1025万元,已到位资金305万元。同时,成功获批国家科技富民强区,全市实现零的突破;成功创建高新技术企业,我区实现零的突破。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艺创作成绩飞跃。成功举办了新农村电视艺术节走进魅力毛集暨第五届淮河风情文化节及建区十周年大庆。举办了毛集实验区2010庆“六一”少儿文艺专场演出。参加了首届淮南市社区文化展示活动开幕式演出,以实施农村电影放映了“2131”工程为契机,在全区农村开展送电影下乡活动,全年为基层群众放映449场。 卫生条件继续改善。年末全区卫生机构8个,其中医院2个,乡镇卫生院3个;医疗病床212张,卫生人员265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02人,每千人拥有病床数1.6张。 全民体育蓬勃发展,竟技体育再迈新台阶。先后组织举办了庆祝“全民健身日活动”,“双拥杯”篮球比赛,全民健身秧歌展演等活动。在全省各地市冠军队比赛中,我区三人制篮球赛获得全省排名第五的较好成绩。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据公安户籍人口统计,年末全区总户数为42722户,比上年增加1219户,总人口133050人,比上年增加121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8357人,农业人口104693人;城镇化率为21.3%,与上年持平。全区人口出生率为12.88‰,死亡率为2.08‰,自然增长率为10.8‰,上升3.14个千分点。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529元,比上年增长10.0%,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3787元,比上年增长11.3%,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113元,比上年增长13.7%,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907.9元,增长1.4%,其中食品支出1352.3元,增长9.8%,交通和通讯支出408.9元,增长83.5%,居住支出344.4元。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6.5%。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7.5平方米。 社会保障事业进一步加强。2010年全区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8060户次,42531人次,发放保障金额247.9万元,低保覆盖面达3.2%。全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1258户次,22860人次,占非农人口比例为7.5%,较09年提高0.1个百分点,2010年共发放城市低保金332.1万元。农村五保供养体制进一步完善,供养水平逐步提高。全区有散居五保户1094人,发放五保资金145.6万元,集中五保户供养184人,人均达到3840元。2010年我区五保床位建设新增200个。城乡医疗救助稳步实施。2010年全区救助6312人,支付救助资金104.9万元,其中城镇救助195人,救助资金17.1万元,农村救助6117人(新农合4878人),救助资金87.7万元(新农合14.6万元)。 十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生态环境保护已全面落实。年末全区17个在建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全年共完成污染治理项目3个,完成投资140万元。全年共办理环境信访与投诉案件28起,其中:大气污染投诉15起、其它环境投诉13起;结案率和群众满意率均为100%。现已建成省级环境优美乡镇2个,市级生态示范村12个。 全年发生火灾事故87起,直接经济损失29万元,全年发生交通事故107起,直接经济损失45.5万元,比上年增长37.0%。 注:1、公报中数字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为初步核算数,增幅按可比价格计算。 3、工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幅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