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海林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2)

2013-01-30 牡丹江市海林市统计局

文化事业不断发展。全市拥有专业文工团1个,拥有图书馆1座,新华书店1家,拥有文化馆1处,乡镇文化站8处。

卫生事业不断发展。全市拥有卫生机构274个,地方201个,其中市直二级医疗机构2个,市直卫生机构5个,专科医院3个,乡镇卫生院8个,民营个体23个,农村卫生所(室)157个,卫生防疫机构2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卫生机构拥有床位数1060张,卫生技术人员1468人,其中:执业医师705人,执业助理医师118人,注册护士449人。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2010年,全市参加体育锻炼人口20.25万人次,同比增长1.25%。“农民健身工程”配套设施已建成20套。我市运动员参加第12届黑龙江省运动会,共获得金牌2块,银牌6块,其中:皮划艇项目获得1金4银,柔道项目获得1金1银,自行车项目获得1银。向上级输送运动员9名,其中:向省自行车队输送2名运动员,向牡丹江市滑冰队输送6名运动员,向牡丹江市田径队输送1名运动员。

八、能源和环境保护

环保事业进一步加强。2010年,全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98.75%,工业废水处理率100%,工业废物综合利用率100%,API(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为310天。

节能减排初见成效。2010年,全市能源消费量65.73万吨标准煤,其中:第一产业能源消费量10.58万吨标准煤,第二产业能源消费量38.33万吨标准煤,第三产业能源消费量5.41万吨标准煤,居民生活能源消费量11.41万吨标准煤。万元GDP能耗0.7562吨标准煤,同比下降5.4%。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我市人口比上年略有下降。截止到年末,全市总人口406866人,比上年减少2494人,下降0.6%,其中:农业人口160019人,比上年减少2429人;非农业人口246847人,比上年减少65人。全市城乡居民总户数157617户,比上年增加2507户。全市出生人口3078人,比上年增加360人;死亡人口3537人,比上年增加1285人。全市人口出生率7.6‰,死亡率8.7‰,人口自然增长率-1.1‰。

城镇居民收入和农村居民收入同步增长。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28元,同比增长36.1%,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701元,同比增长16.0%。农民人均纯收入10005元,同比增长29.4%。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据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及增幅均扣除海南乡。

4、三次产业结构按新的行业分类标准时行了调整。

5、本公报统计口径,除地区生产总值外,均不含海林农场和山市种奶牛场。林业生产数据仅为市林业局统计数据。

6、工业部分按2010年12月月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