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3-02-27 马鞍山市统计局

社会福利事业逐步完善。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稳步提高,城镇居民低保标准提高到户月人均405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户年人均3840元。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113.16万人次,全年支付低保金2.78亿元。全市社会收养性福利床位数1.12万张;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68万人;接受社会捐赠900万元;拥有便民利民服务网点680个。全市福利彩票销售1.82亿元,比上年增长25.4%;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5458.5万元,比上年增长21%,其中市本级2046.9万元。

说明: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正式统计数据以《马鞍山统计年鉴》为准。

2.公报中全市生产总值及三次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