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十二、人口 据2012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资料测算,全年出生人口79.73万人,人口出生率9.89‰;死亡人口55.79万人,人口死亡率6.92‰;人口自然增长率2.97‰。年末常住人口8076.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6.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515.6万人,乡村人口4560.6万人,城镇化率43.53%,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 十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城镇居民收支。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07元,比上年增长13.5%。其中,工资性收入14249元,增长12.3%。人均消费性支出15050元,增长9.9%。其中,居住支出增长4.7%,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7.6%,交通和通讯支出增长10.8%。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40.4%。 农村居民收支。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001.4元,比上年增加872.9元,比上年增长14.2%。其中,工资性收入3088.9元,增收436.4元,增长16.5%;家庭经营纯收入3004.9元,增收243.2元,增长8.8%;财产性纯收入166.6元,增收26.2元,增长18.6%;转移性纯收入741.1元,增收167.1元,增长29.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366.7元,增长14.8%。其中,居住消费支出增长8.3%,家庭设备用品消费支出增长10.7%,交通和通讯支出增长7.6%,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增长20.6%。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46.8%。 社会保险。全年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14万人,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577.5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38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职工680.5万人,参加生育保险职工654.4万人。全省181个县(市区)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全面展开,参保人数2782.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67.9万人。 社会救助。全年纳入城市低保人员186.2万人,农村低保人数433.7万人,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比上年提高19元和15元。符合条件的五保供养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集中供养率49.6%。按城市低保人数计算,城市医疗年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06元;按农村低保和五保人数计算,农村医疗年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262元。养老服务设施总床位数31.9万张。建立城镇社区服务中心(站)2937个。销售福利彩票59.5亿元,直接接受社会捐赠1.7亿元。 十四、民族自治地方经济 民族自治地方(包括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和北川羌族自治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民族团结和睦,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587.5亿元,增长13.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11.7亿元,增长4.7%;第二产业增加值800.6亿元,增长18.9%;第三产业增加值475.2亿元,增长11.0%。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9.8:50.0:30.2调整为19.6:50.4:30.0,其中第一产业比重下降0.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提高0.4个百分点。 民族自治地方全部工业增加值616.2亿元,比上年增长18.6%。全年接待游客5694万人(次),增长29.1%;实现旅游总收入330.9亿元,增长34.0%。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79.8亿元,增长16.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9.0亿元,增长15.9%。农民人均纯收入5933.8元,增长18.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13元,增长14.8%。 十五、扩权试点县(市)经济 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增长较快。全年59个扩权试点县(市)累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8090.2亿元,增长13.9%,增速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3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68.7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4327.9亿元,增长19.0%;第三产业增加值1993.6亿元,增长11.2%。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2.6:52.4:25.0调整为21.9:53.5:24.6,产业结构继续优化。民营经济增加值4715.4亿元,增长16.2%,占GDP的比重由上年的57.3%上升到58.3%,提高1.0个百分点。 全年实现全部工业增加值3794.4亿元,比上年增长18.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8.2%,增速比全省高2.1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税1284.3亿元,增长28.6%,实现利润747.8亿元,增长37.9%。接待游客13437万人,增长21.6%;实现旅游总收入994.6亿元,增长42.2%。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342.9亿元,增长2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39.6亿元,增长16.2%。全年实现地方公共财政收入321.3亿元,比上年增长24.2%。全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8704元,增长15.8%;农民人均纯收入7370元,增长14.7%。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6093.0亿元,增长22.8%。 注: 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四川统计年鉴-2013》为准。 2、公报中生产总值及增加值指标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公报中林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金融、旅游、对外贸易、财政、保险、证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社会保障数据来源于省林业厅、水产局、水利厅、农业厅、交通厅、邮政公司、电信管理部门、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旅游局、商务厅、成都海关、招商局、财政厅、保监局、证监局、教育厅、科技厅、文化厅、卫生厅、体育局、环保厅、安监局、人社厅和民政厅等相关部门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