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3-03-26 泰安市统计局

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数达到115个,拥有床位17272张,年末收养人数14389人,新增社区服务中心8个。全市最低保障救助10.5万户,18.5万人,发放低保金34895万元;其中城镇1.2万户、2.5万人,发放低保金9248万元,月人均保障标准380元,比上年提高80元;农村9.3万户、15.9万人,发放低保金25646万元,月人均保障标准173元,比上年提高49元。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46397万元,增长10.0%,筹集社会福利资金8010万元,增长34.8%,直接接受社会捐赠3172万元。

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全市收缴各项保险费100.5亿元,同比增长22.9%,城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15.0万人、199.2万人、50.1万人、81.3万人和70.8万人,收缴保险费分别为53.7亿元、27.8亿元、3.3亿元、3.2亿元和1.5亿元,5个险种10个类别的社会保险费收缴率均达95%以上。全市发放各项社会保险金70.5亿元,增长23.0%。支付职工医疗保险费18.7亿元;支付居民医疗保险费2.1亿元;为2.2万名失业职工支付失业保险金1.2亿元;支付工伤保险费2.9亿元;支付生育保险费7973万元;为73.2万名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5.3亿元。

注:1、本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或快报数。

2、本公报所列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