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人民生活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576元,比上年增长11.9%。其中,人均工薪收入28618元,增长13.6%;人均经营性收入3398元,增长25.7%;人均财产性收入1683元,下降19.2%;人均转移性收入8989元,增长18.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4922元,增长11.7%,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35.6%。 农民人均纯收入13455元,比上年增长12.8%。其中,人均工资性纯收入7334元,增长14.1%;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3858元,增长6.4%;人均财产性收入1355元,增长14.3%;人均转移性收入908元,增长32.1%。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152元,增长11.0%,农民恩格尔系数43.5%。 平均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空调器244台、淋浴热水器110台、洗衣机97台、电冰箱110台、摄像机11架、组合音响30套、家用电脑131台、摩托车24辆、家用汽车33辆、彩色电视机141台。 平均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洗衣机66台、空调机141台、热水器97台、彩色电视机131台、家用计算机61台、电冰箱103台、摩托车118辆、生活用汽车20辆。 就业 全市新增就业20.3万人,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2.01万人;到年末,实有登记失业人数3.2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9%。 社会保障 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10.45万人、280.66万人、160.26万人、160.45万人和149.72万人,其中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为99.76万人、97.70万人、104.16万人、99.67万人和99.46万人。全年各类社会保险基金征收162.10亿元,比上年增长24.9%;支出82.84亿元,增长19.3%。各类社会保险基金历年累计结余339.37亿元。 全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179家,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553家,工伤保险协议机构26家,工伤保险辅助医疗器具配置协议医疗机构4家、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机构1家。共为3.20万人发放失业保险金1.52亿元。11.70万名退休人员进入社会化管理,社会化管理率达到99.25%,社区管理率达到100%。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2268元,被征地人员月人均退养金920元。7.16万名年满60周岁以上但未享受任何养老待遇的城乡居民直接享受每月200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社会福利与救助 全市社会救济3.83万人,全年共接受捐赠、捐物及慈善捐赠等各类社会捐赠12518万元。城镇低保家庭8562户、17157人,农村低保家庭3750户、9485人,全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支出7422万元。全市收养性社会福利机构34家,其中,民办养老机构28家,公办养老机构4家,儿童福利院2家;收养床位5262张,收养老人人数2728人。市救助管理站实际救助来站救助人员5752人次。 居住 据抽样调查,城镇居民家庭年末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3.46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0%。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60.01平方米,增长3.2%。 社会保障性安居工程实际供地71.67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6.33亿元,新开工建设29290套,新开工住房面积246.75万平方米,竣工14576套,竣工面积142.04万平方米。 12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和治理 空气质量优级率为48.1%,优良率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6.1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67.8分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创建省级生态区4个、生态镇6个、生态村95个。创成安静小区10个。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2012年减排目标分别为削减1%、1%、3%、0%。 城市绿化 城市建成区面积264.3平方公里,拥有公园81个,占地面积2241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含暂住人口)20.03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1036公顷,绿化覆盖率为41.7%;污水集中处理率97.7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1%。 公用事业 全年全市自来水供水总量为3.57亿吨,其中:生产运营用水1.08亿吨,居民家庭用水1.23亿吨,公共服务用水0.26亿吨。全市用电总量182.89亿千瓦小时,其中,工业用电101.52亿千瓦小时,城乡居民生活用电37.76亿千瓦小时。全市天然气供气总量17052.76万立方米,其中:居民家庭用量2377.02万立方米,用气户数33.39万户。 安全生产 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427起、死亡185人、受伤1162人、直接经济损失1121.33万元。与上年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0.14%、7.96%、9.94%,受伤人数上升5.06%。发生3起较大事故;未发生重大事故。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019起、死亡162人、受伤1161人、直接经济损失344.61万元;消防火灾事故391起、死亡3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476.72万元;工矿商贸事故17起、死亡20人、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66人;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1.76人。 注: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地区生产总值、各行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本公报万元GDP耗电、万元GDP耗水指标GDP按现价计算,耗水、耗电以全社会口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