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灵石县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3-03-18 晋中市灵石县统计局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地区生产总值为季报数据,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为12月份月报数据。

4、现用2012年人口抽样调查数据。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产品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