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25.11万人,其中,城市4.68万人,农村20.42万人。五保对象1.27万人,供养支出4106.4万元。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184个,床位1.99万张。社会福利企业28家,安置残疾人员432人。 注: 1.本公报中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全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国有集体性质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企业包括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国有集体性质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5.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6.人口数据为公安部门户籍人口数。 7.市区、城区为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