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南昌县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28个,其中医院4个,妇幼保健院1个,专科疾病防治院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1个,乡镇卫生院20个。卫生技术人员1460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556人,注册护士596人,药师155人。医院和卫生院床位1036张。乡镇卫生院床位446张,卫生技术人员689人。参合农民73.29万人,参合率达到95.93%,居民健康档案建设达标。 全年全县高中招生6262人,在校生16877人,毕业生4988人。全县初中招生12830人,在校生38250人,毕业生13273人。小学招生15520人,在校生77053人,毕业生12893人。特殊教育在校生60人。幼儿园在园幼儿24815人。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总人口为1009011人,比上年末增加327人。全年出生人口13397人,出生率为13.63‰;死亡人口6016人,死亡率为4.84‰;自然增长率为8.79‰。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16.79:100。 年末全县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1728元,增长18%。据抽样调查显示,全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018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397元,增长16.2%。农村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44.9%,较上年同期上升0.4个百分点。 全年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等方面的财政支出累计达27.7亿元,比上年多支出5.7亿元,增长26.2%。新增城镇就业人员9007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2万人。全年累计向城镇低保6379户1.4万人发放资金4569万元;累计向农村低保2.2万户3.5万人发放资金5695万元;累计向农村医疗救助4072人救助资金1447万元;累计向城镇医疗救助3508人救助资金620万元。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4.从2011年开始,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 5.从2011年开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因此201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绝对数与2010年不可比,但比上年增速是按可比口径计算的。 6.从2010年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采用新的分组,即将经营单位所在地分组由“市”、“县”、“县以下”改为“城镇”、“乡村”;取消按行业分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