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2)
八、教育、科学技术和卫生 年末全旗拥有各类学校23所(不含学前和幼儿教育),其中中学7所,小学16所;专任教师1534人,其中中学758人,小学776人;在校学生16944人,其中中学7400人,小学9544人。共有学前班5个,教师11人,学生217人;幼儿园17所,教职工757名(其中专任教师458人),在园幼儿5912人。 全年全旗各类专利申请38项,授予专利权31项,其中授予发明专利2项,授予实用新型专利29项。 年末全旗拥有各类医疗机构195个,其中医院5个(国营医院1个,民营医院4个),卫生院14个,个体诊所46个,卫生室11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1个,妇幼保健院(所)1个,疾病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1个;拥有病床670张,其中医院367张(其中人民医院300张),卫生院303张;拥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928人,其中执业医师353人,执业助理医师85人,注册护士254人,药师(士)46人,检验技师(士)24人,影像技师(士)12人,其他技术人员154人。 九、人口和人民生活 年末全旗总户数72066户,比上年末减少148户;总人口[4]167523人,比上年末增加519人。全年出生人口2810人,出生率为16.80‰;死亡人口1420人,死亡率为8.49‰;自然增长率为8.31‰。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 全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1452元,比上年增加1354元,增长13.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586元,比上年增加4020元,增长13.2%。全年农牧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10170元,比上年增长3.3%,其中食品消费支出3663元,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6.0%;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959元,增长4.7%,其中食品消费支出7681元,占26.5%。 年末全旗城镇单位从业人员40600人,比上年减少2556人,下降5.9%。其中,国有单位从业人员16707人,增加2875人,增长20.8%,占年末从业人员总数的41.2%;城镇集体单位1033人,增加35人,增长3.5%,占2.5%;其他单位22860人,减少5466人,下降19.3%,占56.3%。 全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1466元,比上年增加22110元,增长37.2%。其中,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2022元,增加8154元,增长12.8%;城镇集体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7808元,减少560元,下降0.8%;其他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4600元,增加37628元,增长66.0%。 十、就业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旗实现新增就业4535人,完成农牧民转移就业20108人,完成职业技能培训3856人(其中完成城镇就业技能培训2523人,农牧民转移技能培训1333人),完成引导性培训9169人,完成创业培训615人。创建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嘎查村6个,“充分就业镇”和“充分就业社区”创建率达到了100%。建成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10处,安置高校毕业生100人通过就业见习实现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3%以内。 年末全旗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1248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9210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038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1502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6910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4592人。年末全旗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为21745人、17206人、16740人。年末全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116836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7.6%。年末全旗纳入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6986人。其中,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608人,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5378人。全年发放低保金3053.3万元。其中,发放城镇居最低生活保障金961.1万元,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2092.2万元。年末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月600元和400元。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国内生产总值、各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2012年起,国家统计局执行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工业行业大类由原来的39个调整为41个,固定资产投资行业分类也按新的标准进行了调整。 [4]公报中的人口指标口径均为户籍人口,源自公安人口统计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