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青田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11年,全县累计实现财政总收入15.74亿元,增长28.0%,其中,地方财政收入9.32亿元,增长14.7%,财政总收入与地方财政收入总量继续位居全市第一(市区除外)。分税种看,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成为财政增收的主要来源,分别增长了66.8%和51.7%。财政支出持续增长。全年完成财政支出21.07亿元,增长8.4%,其中,节能环保、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和农林水事务支出分别增长了82.8%、15.8%、11.2%和20.0%。 “金融强县”深入推进。2011年末,全县金融系统存款余额为238.02亿元(人民币下同),增长8.7%,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165.28亿元,增长10.2%,金融系统贷款余额为151.79亿元,增长14.6%,存贷比为63.8%,比上年同期提高了3.3个百分点,创出历史新高。 全年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3.11亿元,增长9.7%。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教育发展跃上新水平,成功创建省级教育强县,教育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全县拥有普通中学17所,招生6571人,在校生19513人,毕业生6490人;职业中学3所,招生1877人,在校生3758人,毕业生1025人;小学32所,招生6117人,在校生28851人,毕业生4377人。全县小学入学率100%,巩固率100%,初中入学率99.9%,巩固率99.9%,全县初升高比例为93.3%。年末有幼儿园127所,在园幼儿16327人。全县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为93.9%。全县小学、初中、普高和职高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为99.7%、99.7%、99.5%、95.0%。教育质量不断提升,2011年,全县高考上线人数1498人,比上年增加267人,第一批上线186人,比上年增加35人。 “科技强县”战略全面实施。2011年,全县共获得市级以上立项37项,其中2项国家创新基金项目,1项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3项国家星火计划项目,2项省重大科技专项,1项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5个省级新产品计划项目,1项省公益性技术应用项目,16项省科技特派员专项,5项市科技特派员专项,1项市级科技培训项目。2011年内到位项目补助经费共493.9万元。其中,由青田中野天然植物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油茶皂甙型油田专用泡沫剂”项目、浙江皓翔矿业有限公司承担的“化学机械法制备叶腊石基复合钛白粉”项目被列入国家创新基金项目计划,共获国家无偿资助经费120万元,省配套资金30万元;“青田县油茶栽培、加工关键技术集成与应用”被列入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获得国家补助经费126万元,省补助经费75万元。 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加强,2011年,全县专利申请量212件,较去年大幅增长,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16件,专利授权量60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5件。 九、文化和卫生 年末全县共有体育场馆数2个,剧场、影剧院数2个,文化站32个,公共图书馆1个,图书总藏量达到16.0万册。县级广播电视台1家,全县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8.5%,广播人口覆盖率99.8%。 年末全县共有医疗机构211个,其中医院、卫生院35个,妇幼保健所1个。医院和卫生院床位数636张。卫生技术人员1188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563人,注册护士527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技术人员20人。卫生监督检验机构1个。2010年末全县有27.70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95.4%。 十、环境保护 共创生态侨乡共享生态文明,制定并出台了《青田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实施方案》,生态县创建全面推进。2011年,全县行政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率达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7%。扎实开展生态乡镇、村等创建工作。全年完成了石门洞风景名胜区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高市村、洞背村国家级生态村、章旦乡国家级生态乡、东门社区省级绿色社区、72个市级生态村申报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已累计建成省级生态乡镇26个、市级生态乡镇28个、市级生态村261个,完成了7个省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17个丽水市级新农村示范村、287个整治村、20个已整治生活污水提升村的整治工作。节能减排取得实质成效,全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全部得以实现。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为514433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5948人;全县男性人口266137人,女性人口248296人,男女性别比为107:100(女性为100)。全年出生人口5392人;死亡人口4027人。 2010年,全县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含私营)为120531万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013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063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9.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037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1.3%。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41.8%,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9.1%。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居住面积52.3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37.8平方米。 年末全县共有敬老院13所,床位总数达到了1307张。至2011年底,全县共有五保对象503人,已集中供养对象444人,城镇三无对象104人,已集中供养103人,集中供养率达到了91.0%。 年末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8952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2030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7594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5689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8179人。全县共有低保对象13252人,其中城镇651人,农村12601人,城乡月平均保障标准分别为425和255元/人。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全县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根据国家新的统计调查方案,连锁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在全县统计范围之内。 (4)全县人均生产总值按年平均户籍人口、年平均常住人口口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