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龙泉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七、交通运输、邮电和旅游 全年公路货物周转量42993万吨公里,比上年增长6.28%;公路旅客周转量23884万人公里,增长2.2%。(见下表)。 全年邮政业务总量2214万元,其中邮政业务总收入为1763万元。城市投递段道10条,农村投递路线总长度(单程)1416公里,邮政储蓄点13处,邮政营销网点64处。年末固定电话用户44097户,国际互联网用户22199户,比年初净增36.7%。移动电话年末用户数223939户,比上年增长0.3%。 2010年,全市接待国内外游客123.9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5.83亿元,比上年增长21.4%,其中接待国内游客123.7万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5.54亿元;接待入境游客1986人次,实现国际旅游收入425.75万美元。 全市拥有旅游星级饭店13家,其中三星级4家,二星级6家,一星级3家,床位数超1300个。按五星级标准装修的国际大酒店已建成对外营业。乡村旅游产品不断丰富,共有农家乐经营户(点)112家,星级经营户(点)94户,其中三星级35户,四星级2户。创建农家乐特色村6个,其中省级4个,下樟村、炉岙村被评为“浙江省农家乐旅游示范村”和“浙江省农家乐特色村”。 八、金融和保险 2010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75.0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2.8%,其中人民币存款余额74.57亿元,增长32.7%。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58.3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1%,其中人民币贷款余额58.12亿元,增长22.6%。年末城乡居民本外币储蓄存款余额42.0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3.1%(见下表)。 全年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1.78亿元,比上年增长32.1%,“十一五”时期年均增长21.7%。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0.74亿元,增长29.6%;人身险保费收入1.04亿元,增长24.1%。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0.36亿元,其中寿险赔款及给付0.08亿元;财产险赔款0.28亿元。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2010年,全市拥有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所,招生1299人,在校生3315人。普高2所,普通高中招生1067人,在校生3341人。初中学校9所,招生3202人,在校生10505人。普通小学41所,招生3157人,在校生18404人;小学毕业生升学比例达100%,初中巩固率为99.66%。全市拥有幼儿园122所,在园幼儿8885人。龙泉中职校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其陶瓷实训基地成为“浙江省特色制造业实训基地”。 全市新增2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同时新认定省级科技型企业2家、农业科技企业3家、高新产品8个,新培育省级专利示范企业1家、丽水市级2家。专利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年专利申请量249件,专利授权量238件,同比分别增长27.04%和133.3%。 全市新增6家合作科研院校(所),总数达到了39家,新增了27位合作专家教授,总数达到了145位。新增市校合作项目163个,其中科技类项目140个,争取省级以上立项74个(其中浙大49个)。完成了重点推进的32个市校合作项目实施任务,其中国家科技富民强县项目等16个省级以上科技项目通过了省科技厅验收,“新型高效柴油机柴油滤清器”等8个项目成果通过了鉴定,8个项目完成实施任务。 今年指导申报科技计划项目71个,获省级以上立项40个(其中国家科技部立项9个),丽水市级立项4个。四个项目被列入2010年国家科技创新基金项目资助计划。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以青瓷、宝剑为主的文创产业加快发展,青瓷文化创意基地入选省首批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和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其中投资1.03亿元的龙泉青瓷博物馆已建成投入使用,启动中华宝剑文化园建设,上洋青瓷孵化基地顺利推进。通过举办节庆,影视推介,走进世博、参展巴黎等大型展会等,剑瓷产业影响力与美誉度不断提升。《啰啰唻》、《木兰双扇》等文艺作品在国家、省级比赛中获奖。全年送电影2800余场,送戏120场,送书6355册。2010年新建宝溪、安仁、查田3三个文化中心,实现乡镇全覆盖。 成功承办省首届体育大会木兰拳、太极拳等比赛项目,并取得佳绩,举办端午龙舟赛比赛等群众体育活动20余次,丰富了群众的业余文体生活。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50个。 年末全市共有医院、卫生院44个,全市已建成覆盖城乡的卫生医疗机构228家,医院、卫生院床位数613张,卫生服务网络更为完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478人,注册护士219人,卫生防疫人员数68人。2010年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2.59万人;22.89万名农村居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94.9%,完成体检10.68万人次。暴雨洪涝灾后防疫工作、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有效开展。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公安户籍人口288485人,比上年增长0.5%。其中,男性人口148978人,女性人口139507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1.6%和48.4%。全年出生人口3220人,出生率11.19‰;死亡人口2182人,死亡率为7.58‰;全年净增人口1038人,自然增长率为3.61‰。 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01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704元,分别比上年名义增长11.0%和15.5%,“十一五”时期年均增长分别为12.2%和13.1%。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289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787元,分别比上年名义增长6.6%和15.6%。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3.9%,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6.4%,比上年下降2.6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2.94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1.34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48.57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77平方米。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20辆,比上年增加4辆。 五大保险扩面成效明显,参保人数达10.73万人,同比新增5000余人,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3.84万人(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的在岗及离退休人员),比上年末增加0.16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1.66万人,新增0.03万人;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为2.59万人,新增0.17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21万人,新增0.05万人,生育保险参保职工0.43万人,新增0.09万人。 全市34000余名老年居民享受每月60元基础养老金。全市低保对象7472人,其中城镇787人,农村6685人,平均保障标准为城镇276元/月人、农村166元/月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90.3%,城镇“三无”集中供养率91.67%。 十二、资源、环境和社会安全 全市水资源总量651690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13.7%;万元GDP用水量216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3%;农村安全饮用水覆盖率达98%,比上年的97.2%有所上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