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全年援助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元阳两县帮扶资金1140万元。为云南省红河州及青海省果洛州开展人力资源培训开发项目5个,培训500余人次。接收100名新疆喀什地区未就业大学生来沪培训。全年接待江西萍乡市、河南洛阳市、湖南湘潭市等地党政代表团28批331人次,组织区党政代表团赴兄弟省市、对口支援地区学习考察交流8批117人次。 八、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至年末,全区常住人口69.73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2.9%。其中,外来常住人口17.85万人,占全市外来常住人口的1.9%。 年末,全区户籍人口62.65万人。其中,男性31.06万人、女性31.59万人。户籍人口出生6131人,出生率9.83‰;死亡4919人,死亡率7.89‰;自然增长率1.94‰。户籍60岁以上人口15.78万人,占全区户籍人口的25.2%,比上年提高了0.9个百分点。 户籍育龄妇女14.29万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8.62万人。全区人口平均期望寿命83.56岁,其中,男性81.54岁,女性85.60岁。 年内,全区完成社保卡申领8286张,补卡6874张,换卡12076张。完成0-6岁儿童卡申领170张,学籍卡667张,敬老卡4476张。临时居住证申领42696张,补重办(续签)95527张,从业、投靠类居住证1715张。 硕博士创新实践基地推出实习岗位158个,引进博士后研发人员3名,累计35名。新录用公务员132名,其中,具有工作经历的占59.1%,硕士及以上学历占34.1%。人才引进94人,受理人才引进类居住证7307人,受理居住证转常住户口144人、落户137人。 推出人才公寓500套,发放优秀青年人才租房补贴800名,试点推出小微企业人才安居工程项目300名。 新增就业岗位3.2万个;年末城镇登记失业14182人;帮助成功创业680人;安置589名特殊困难人员就业。城镇保险覆盖12.76万人;工资集体协商覆盖11.16万人。仲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798件,处置群体性劳资纠纷23起。 至年末,全区银行网点191家,中心支行76家。其中,内资48家,外资28家。区内主要银行存款余额比上年增长7.4%,贷款余额增长9.9%。 全区49家金融机构、5078家企业在上海市中小企业融资市场网站注册。区内金融机构对43家企业发放贷款1.9亿元。 实施各类社会救助48.21万人次,发放救助金额1.2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8.5%和7.5%。其中,城市低保资金发放11.51万人次,5360.03万元;区级专项救助措施资金发放1.62万人次,797.09万元;“四医联动医疗救助”服务14.73万人次,1724.64万元;支内回沪人员补贴20.25万人次,2232.27万元;节日帮困送温暖2020.13万元;个案帮扶58例,92.78万元。抚恤、补助优抚对象882人。其中,定期抚恤391人,定期补助58人,伤残补助433人。 深化“四医联动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累计为10314名困难人员办理服务卡,覆盖率95.2%。 全区养老机构35家(含6家外设服务区),核定床位数5103张,其中,新增542张。至年末,收养3004人。 至年末,全区社团129家,当年新登记6家。民办非企业369家,当年新登记29家。 全年办理结婚登记11033对,离婚登记1865对,收养登记1例。 九、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全年投入节能减排专项资金1534.35万元,低碳发展专项资金4580万元。完成建筑节能改造15.84万平方米。完成长宁建筑能效监控平台二期项目,平台实时监测能耗状况楼宇102幢。推进住宅节能,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开工总建筑面积101万平方米,竣工41万平方米。 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66个项目全面启动,其中21项任务基本完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评为A档;河道水质达标率62.8%,空气质量优良率96.2%,区域降尘量5.6吨/平方公里·月,道路降尘7.6吨/平方公里·月,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环保行动,全年行政处罚立案15件,发出责令改正书13件,排污收费26万元;对全区11家核与放射性同位素技术利用单位、111家射线装置销售使用单位开展辐射安全专项检查,对全区173家单位实行医疗废物月报制度,环境安全监管率100%。实施虹港大酒店2台共8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对8个“无燃煤街道”组织开展巩固复验。完成10个居民区二级污水生化处理设施纳管改造。 至年末,全区绿地总面积1041.66公顷,比上年增长1.3%,其中,公共绿地449.55公顷,增长1.0%。绿化覆盖面积1171.56公顷,覆盖率31.5%,按户籍人口计算的人均公共绿地7.18平方米。 十、城市运行安全 全面开展建筑市场整治,受理项目报建167项,发放施工许可证111份,受理竣工备案139项;开具安全隐患整改单186份,局部暂缓施工单36份,发出违规告知书32份,谈话通知书63份,开展安全生产约谈55次;开具质量问题整改指令单70份,暂缓施工单1份,质量问题告知函3份;对67家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处罚金额85.8万元。 开展食品安全各类专项整治37项次,联合执法行动8次,立案处罚734件,罚没款金额723万元。受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931起。食品监测总体合格率92.6%,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率控制在2.82人/10万人,年食品抽检数达到6.7件/千人。市民食品安全知晓率82.6%,其中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83.2%。在全市率先建成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其中百联西郊购物中心、古北家乐福和缤谷文化休闲广场成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全区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174家。 全年举办各类生产安全培训班111期,培训人员9500余人次。开展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检查392次,排查各类单位680家次,排查安全隐患85条,收缴非法钢瓶163只,抓获涉嫌非法储存、倒灌、分装、销售液化石油气嫌疑人22名,行政拘留违法人员8人。 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6起,死亡6人,死亡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下降14.3%;生产安全重伤事故4起,伤4人;交通事故19起,下降5.0%,死亡15人,上升25.0%;火灾事故83起,下降32.0%,直接财产损失21.6万元,下降5.1%。 说明: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是指一个地区所有常驻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区可统计范围增加值是指扣除部分不宜按区县行政区域划分其生产经营活动情况的单位和项目计算的全区增加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