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6)
医疗卫生条件继续改善。年末共有医疗卫生机构589处,其中,医院29处,乡镇卫生院48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处,卫生防疫机构10处,妇幼保健机构5处,专科防治机构7处,门诊部、诊所等468处。全市三甲医院达到3处,新增2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共开放床位11741张,其中,医院、卫生院10096张。共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3501人,其中,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5218人,注册护士5163人。重点传染病无暴发流行,慢性非传染病防治成效显着,免疫规划种类扩大到13种,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新农合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人均筹资额达到350元,其中政府补助280元/人。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年完成门急诊697.39万人次,出院病人41.9万人次。
体育事业取得新成就。成功承办2013年激光雷迪尔级帆船世界锦标赛、全国少儿游泳锦标赛、第十二届全运会帆板预赛、山东省帆船帆板冠军赛等省级以上赛事活动;举办日照市第二届老年人运动会。成立日照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组织培训6300余人。争创省级优秀全民健身活动站点11处、省级优秀健身气功站点5处,全年共完成全民健身工程567处。成功举办2013年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会开幕式暨“五征杯”全国登山比赛、市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第六届社区运动会等系列比赛,组织山东省暨日照市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进基层启动仪式,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月、进农村活动月等活动。
全年共获得省级以上体育比赛奖牌152枚,比上年增加9枚。其中金牌59枚,银牌39枚,铜牌54枚;全国性比赛33枚(金牌12枚,银牌11枚,铜牌10枚),全省性比赛119枚(金牌47枚,银牌28枚,铜牌44枚)。举办全市中小学生“5+1”体育联赛,120所中小学校共3400余人参加比赛。全市有业余体育运动学校5所,在校学生670人,专职体育教练43人。体育彩票销量2.9亿元,增长45%,增幅居全省第二位。
十一、人口、居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人口继续保持低速增长。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290.1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0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04.10万人。人口出生率12.80‰,人口死亡率4.55‰,人口自然增长率8.25‰。年末全市常住总人口285.05万人。
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090元,比上年增长1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7%。其中,工资性收入19970元,增长10.7%;经营性收入3144元,增长16.2%;财产性收入474元,增长14.4%;转移性收入3515元,增长12.2%。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901元,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304元,比上年增长12.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5%。其中,工资性收入6024元,增长20.5%;经营性收入4757元,增长19.4%;转移性收入363元,增长22.8%;财产性收入161元,下降75.8%。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315元,增长8.5%。
城乡居民居住条件不断改善。年末城市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7.14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43.49平方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全年新开工保障性住房11320套,建成5653套,分别占年计划的113.2%和126%;全市发放廉租补贴1618户;确定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对象637户,每户补贴标准为7.8万元。加快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共完工及在建农村住房16162户,危房改造5042户,分别占年度任务的161%和104%。城中村改造扎实推进。新启动25个村居改造,拆迁房屋5000处、65万平方米,建设安置楼53万平方米。自2006年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以来,已发放廉租住房补贴1812万元,解决了10474户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其中2013年1618户,平均每户补贴2163.5元。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积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78万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1.73万人,困难群体再就业0.1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7万人。累计实施各类培训4.1万人次。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1%,低于年度控制目标0.69个百分点。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3.1%。
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5.94万人、105.22万人、21.42万人、31.47万人和25.25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9.3%、26.1%、30.6%、9.2%、12.5%。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54.84万人。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执行,提高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680元提高到780元。
社会救助事业稳步发展。全市救助管理站3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1处。年末共有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87个,收养7661人。社会福利企业23个,安置残疾人员662人。现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54个,总床位数达到7747张,集中供养率为71.4%,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年3500元和2500元。全年福利彩票发行额达4.8亿元。
群众生活保障水平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继续提高。城镇保障人数1.04万人,平均月保障标准达到每人400元,人均月补助240元,提高50元。农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保障人数87256人,人均月补助135元,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100元上调到每人每月1220元,小时最低工资由11元调整为12.5元。连续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17元,达到2025元。
平安日照建设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全年刑事案件立案7348起,下降0.15%;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695起,增长34.1%。全市查处社会治安案件20724起,下降18.1%。全市110接警总量下降5.4%,违法犯罪警情下降11.3%。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14起,死亡人数61人,分别下降1.7%和1.6%。
注:1、本公报数字主要是年快报数或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为现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城镇和非农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