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全市企业获得的中国名牌数5个、山东名牌数112个、山东服务名牌数23个。获得首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1项,新增山东省名牌产品11个,山东服务名牌5个。办理采标30项,企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1项,制定发布联盟标准1项,创建4A、3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3家和18家。
九、文化、体育和卫生
年末,全市专业文艺团体5个,社会文艺团体187个,庄户剧团128个,文化馆6个,公共图书馆6个,博物馆8个,电影放映单位13家。广播电台6座,广播发射台和转播台7座,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100%;电视台8座,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100%;有线电视用户32万户。创作排练文艺作品98件,其中2件作品获得第十六届全国“群星奖”,1件作品获得第二届“全国大型音乐展评”银奖。19件作品获得第三届山东省“星光奖”,其中金奖3个,银奖8个,铜奖8个。11件作品荣获第二十五届山东省电视艺术“牡丹奖”,其中3件作品获得一等奖。
深入实施“体育惠民工程”,全年共投入492万元加强体育设施建设,为14个乡镇(街道)、83个社区、90个行政村配备健身器材。争取省级体彩公益金58万元,资助建设乡镇全民健身活动中心3个、社区健身场地6个、户外健身工程2个。成功举办了2013黄河口(东营)国际马拉松赛、东营市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承办了山东省青少年跆拳道冠军赛、山东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国际跳棋比赛等省级赛事。备战参赛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取得优异成绩,共取得金牌2枚、银牌2枚、铜牌1枚。
年末,全市医疗卫生机构518家(不含村卫生室)。其中,医院76家,卫生院29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36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家,卫生监督机构6家,妇幼卫生机构7家,采供血机构1家,个体诊所260家。卫生技术人员14441人。其中,执业医师4898人,执业助理医师561人,注册护士6106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12121张。其中,医院和卫生院11318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553张,妇幼卫生机构250张。乡镇卫生院29家,卫生技术人员1564人,床位1160张。村卫生室1216家,乡村医生1780人,卫生员45人。
十、城市建设、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3.19%,比上年提高1.11个百分点。中心城区52项重点工程顺利推进。大剧院已基本完工,具备了使用条件;体育馆、网球馆、黄河文化博物馆、城市规划展览馆、图书馆、科技馆、青少年宫等重大公益性场馆均已完成主体工程。先后对胶州路工业品市场、东二路两侧片区、东营区新区等片区进行了以道路完善、沿街建筑立面改造、绿化美化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造,累计改造面积20万平方米。新建改造南三路、东八路、胶州路等41条城市道路。市辖区供水综合生产能力84.5万立方米/日,年供水总量9413万立方米;天然气供气总量26907万立方米;集中供热能力(热水)3271兆瓦,集中供热面积3299万平方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生态建设取得新进展,沿黄生态绿化工程建设完成造林6800亩,植树60万株,动用土方石1417万方;全市路域绿化工程共新建台田工程3464亩,完善提升台田2803亩,造林14592亩,植树190万株,实施管灌工程111.1公里,动用土方481万立方米。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3.63%、4.15%、4.61%和9.8%。全年电厂脱硫设施烟气旁路拆除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完成率100%。电厂脱硝设施建设项目已建成投运项目有11个,占全部项目的52.4%。石化企业催化再生烟气脱硫项目已建成投运项目有8个,占全部项目的61.5%。工业废水治理和结构调整减排项目已经全部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完成16个,占全部项目的80%。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已全部实现粪便干湿分离、废弃物综合利用。全市环境监测站6个,其中二级站1个,三级站5个。全年完成老工业污染源治理项目70个,完成治理项目投资额9.5亿元。
全年八个行业(领域)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15起、死亡52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比上年分别下降2.5%、3.7%,二项指标连续十三年“双下降”,并连续十三年杜绝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0.046人。
十一、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08.49万人。全年共出生16258人,人口出生率为8.73‰,死亡率为4.72‰,自然增长率为4.01‰,合法生育率为98.2%,晚婚率为78.5%。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983元,增长9.8%。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中,工薪收入26587元,增长5.8%;经营净收入2715元,增长15.7%;财产性收入1372元,增长30.4%;转移性收入7204元,增长16.7%。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9569元,增长8.7%,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为33.2%。城市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37.31平方米。农民人均纯收入13000元,增长13.2%。其中,工资性收入5999元,增长30.1%;家庭经营收入5747元,下降1.8%;财产性收入593元,增长33.2%;转移性收入661元,增长14.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813元,增长10.0%,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为30.9%。农村居民人均居住住房面积39.43平方米。
全年参加失业保险职工19.75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4039人。参加养老保险职工42.40万人,其中,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36.16万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6.24万人;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76.59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职工60.33万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20.47万人。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字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GDP)、各产业总产值、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国有集体性质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企业包括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国有集体性质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