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村镇建设进展明显。村镇建设完成投资1470亿元,比上年增长11.0%。新建农房55万户,改造危房12万户。全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发证率分别为99.21%、94.01%和93.43%。
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增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200亿元,比上年增长10.1%。新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4座,新增生活垃圾日无害化处理能力1850吨;新建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场2座,新增餐厨垃圾日无害化处理能力320吨。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31座,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89万立方米。新增城市道路面积6000万平方米,新增集中供热面积6721万平方米。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资源勘探取得新成果。新发现矿产地14处,新增查明金金属量215.8吨,银金属量266.5吨,铁矿石量9.25亿吨,煤炭资源量4203万吨,石膏矿石量4.91亿吨。
节能降耗成效明显。初步核算,万元GDP能耗降低率超额完成年度和进度目标任务。关停小火电机组51.7万千瓦。淘汰炼铁落后产能28.0万吨、炼钢300.0万吨、焦炭270.0万吨、铁合金0.3万吨、铜冶炼1.0万吨、铅冶炼6.5万吨、水泥(熟料)681.0万吨、造纸110.9万吨、酒精2.0万吨、印染6.2亿米、铅蓄电池极板319万千伏安时。在重点调查的76种单位产品能耗指标中,比上年下降的有55种,占72.4%。风力、光伏发电加快。风电装机容量累计500.2万千瓦,比上年增长30.9%;风力发电89.0亿千瓦时,增长40.8%。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累计11.8万千瓦,增长77.8%;光伏发电1.0亿千瓦时,增长40.5%。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329.9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43.5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面积2718.0万平方米。
生态建设取得新进展。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3.93%、4.18%、5.94%和5.04%。重点流域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年均浓度分别下降3.3%和6.8%。大气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立,发布实施区域大气污染物重点行业排放标准5项,在全国率先建成省级机动车环保检测监控平台,淘汰黄标车3万辆。森林和湿地保护力度加大。森林公园总面积达到40.6万公顷。国家级森林公园42处,新建3处;省级森林公园72处,市级森林公园127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7处,国家级湿地公园39处,新增25处;省级以上湿地公园81处。国家级生态城市3个,国家级生态乡镇407个,国家级生态村6个,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5个。
安全生产事故下降。八个行业(领域)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386起,比上年下降7.2%;死亡1752人,增长3.4%。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0.078人。
十三、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保持低速增长。全年出生人口110.78万人,出生率11.41‰;死亡人口62.14万人,死亡率6.40‰;自然增长率5.01‰。年末常住人口9733.39万人。其中,0-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16.11%,15-65岁人口占72.94%,65岁及以上人口占10.95%。
居民生活质量稳步提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64元,比上年增长9.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4%。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中,人均工资性收入21562元,增长8.6%;人均经营净收入2996元,增长14.3%;人均财产性收入781元,增长10.8%;人均转移性收入5288元,增长9.6%。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112元,增长8.5%。其中,食品支出5626元,增长8.2%,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2.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620元,比上年增长12.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7%。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5127元,增长17.0%;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4525元,增长6.9%;人均财产性纯收入284元,增长10.4%;人均转移性纯收入684元,增长19.6%。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393元,增长9.1%。其中,食品支出2554元,增长10.0%,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4.5%。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96.4万人、546.7万人、79.8万人、32.3万人和55.4万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512.8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达到2048元。职工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城镇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0%。失业保险金标准平均增长14.7%,1至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平均增长12.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继续巩固扩大,参合人数为6378.8万人,参合率为99.93%,人均筹资标准35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75%以上。
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继续提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48.7万人,月人均保障标准421元,比上年提高51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59.9万人,年人均保障标准2510元,比上年提高296元。
社会救助事业稳步发展。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7.3亿元,比上年增长6.0%;救助和资助居民231.2万人次。已建救助管理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共计61处。共有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2473个,床位数38.6万张(不含社区床位7.6万张),收养25.8万人。其中,农村养老机构1589个,床位数24.6万张,集中供养率为75.1%。社会福利企业1298个,安置残疾人员就业3.7万人。各级慈善总会用于朝阳助学、夕阳扶老、情暖万家、康复助医、爱心助残五大工程的支出善款为11.3亿元。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全省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总量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邮电业务总量按2010年不变价格计算。
3.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国有集体性质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企业包括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国有集体性质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5.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包括城镇和非农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