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2014-09-26 哈尔滨市统计局
 
文化事业
 
全市共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6个;文化馆(艺术馆)21个;公共图书馆18个,图书馆分馆50个;各类电影放映单位40个;综合档案馆19个,专业档案馆1个。全年出版报纸51664万份,出版杂志5381万册,出版图书5364万册。全市有线电视用户150.7万户,其中数字电视用户142.2万户。哈尔滨电视台全年公共电视节目播出时间128156小时;哈尔滨广播电台全年公共广播节目播出时间61645小时。全市电视综合覆盖率99.95%,广播综合覆盖率99.85%。
 
卫生事业
 
全市共有各类卫生机构1743个(未含农村卫生室),其中医院258个、卫生院18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41个。卫生机构床位数6.0万张。卫生技术人员6.0万人,其中执业医师1.9万人,注册护士2.3万人。
 
体育事业
 
承办国内单项体育比赛4项。我市运动员参加国际比赛获得奖牌15枚,其中金牌3枚、银牌6枚、铜牌6枚;参加国内比赛获得奖牌68枚,其中金牌25枚、银牌14枚、铜牌29枚。在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上,我市代表团获6金、5银、5铜。
 
打造15分钟健身圈工程,安装健身路径2332件;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5000人;开展国民体质监测6200人;积极开展全民健身百日系列活动、全民健身日活动、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实现广大群众就地就近开展健身活动,共建设乒乓球园区20个,羽毛球园区10个,篮球园区4个,棋类园区16个,新农村示范点40个,乡镇体育活动站50个。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
 
年末户籍总人口995.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80.8万人。在全市人口中,市辖区人口473.6万人。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82‰。
 
人民生活
 
据抽样调查,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5197.0元,增长12.0%。人均消费性支出18729.3元,增长6.3%。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9﹞10800.4元,增长14.1%。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361.1元,增长15.4%。城市、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2.8%和39.0%,城乡居民的恩格尔系数相差6.2个百分点,比上年缩小0.3个百分点。
 
市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5.6平方米,增加1.1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26.0平方米,增加0.8平方米。农村钢筋砖木结构住房建筑面积比重93.9%,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
 
社会保障事业
 
年末全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23.1万人。全市享受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77.6万人,增长5.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9.5万人,其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59.3万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7万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4.1万人。参加失业保险125.8万人,与上年持平。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365.1万人,增长0.3%。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86.1万人,增加0.5万人。新农合参合人数达到407.9万人,参合率提高到99.7%。
 
社会福利与救助事业
 
全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6.0万人,下降5.3%;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9.4万人,下降9.6%;农村五保户供养对象2.6万人,与上年持平,新改建社会养老机构16家,新增床位2386张,救助孤困儿童3100人。
 
年末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3.8万张,收养人员2.2万人。各种城镇社区服务设施845处。全年销售福利彩票14.3亿元,增长13.1%。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资源环境
 
全年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4252.9公顷,增长40.1%。其中,工矿仓储用地887.7公顷,增长2.7%;商服用地544.5公顷,增长57.4%;住宅用地803.8公顷,增长25.0%;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2016.2公顷,增长58.0%。
 
全年完成造林43.8万亩,绿化村屯305个,绿化道路379.2公里,建设生态景观林8处。全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数量达到8处,面积10万公顷。全市建成区绿地面积13333万平方米,增加156万平方米。全年活立木积量867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45.76%。
 
市区空气质量好于和达到二级的天数为239天。实测大气可吸入颗粒年均值为119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均值为44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为56毫克/立方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5.8分贝,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7.7分贝。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6.7%和85.7%。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松花江干流水质好转,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00%,干流出境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下降3%。
 
安全生产
 
全市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871起,下降3.7%,死亡422人,下降1.2%,伤942人,下降13.9%,经济损失11400.8万元,上升0.5%。全年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道路交通万车死亡5.19人,下降50.4%
 
注释:
 
﹝1﹞本公报均为初步统计数据,部分数据因4舍5入原因,总计与分项合计存在着微少差的情况。正式数据以本年度出版的《哈尔滨统计年鉴》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各行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组;建筑业增加值绝对数均为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4﹞固定资产投资范围为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是省统计局最终认定和反馈的数据。
 
﹝5﹞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范围为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为500万元及以上、住宿业为200万元及以上、餐饮业为200万元及以上。
 
﹝6﹞邮电业务总量计算方法为相应各类产品乘以相应的平均单价(不变价)之和,加上出租电路和设备、代用户维护电话交换机和线路等的服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