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2013年末,全市卫生医疗机构4224个,增长3.28%。其中:医院、卫生院299所,下降0.99%,拥有医疗床位4.49万张,比上年增长6.15%。卫生技术人员为4.35万人,比上年增长1.4%。每千人拥有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2.45人。
2013年末,市辖区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3家,城区人口覆盖率达到95%,377.4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合作医疗,常住人口参合率达到99.7%,共筹集资金13.2亿元,已有132.8万参合农民受益,支付补偿金12.9亿元,占筹资总额的97.7%。
全年成功承办了国际乒联世界巡回赛中国乒乓球公开赛、瓦萨国际越野滑雪赛、世界杯自由式滑雪赛等国际国内大型体育赛事10项次。举办了市青少年短道、速滑、篮球等省市各级各类体育赛事200项次。我市代表团参加了十二届全国冬季运动会3大项9分项91小项角逐,夺得金牌29枚、银牌16枚、铜牌20枚、金牌总数列全国第二的优异成绩,继续保持了我市冬季项目全国前列位置。
以“健康长春--体育伴随你我他”为主题,开展全民健身活动1300项次,公布了《长春市民体质状况报告》。投入资金900万元,为城区安装94套健身路径,为10个乡镇、100个行政村安装健身器材。全年体育彩票销售14.4亿元,占全省销售比例的43.5%。
十二、环境保护
2013年末,全市烟尘控制区面积327.71平方公里,环境噪声达标区面积236.46平方公里,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5.2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8.9分贝,噪声达标区覆盖率78%以上,达到全国文明城市A类标准。
全市开展生态示范区试点面积1.9万平方公里,达到了幅员面积的91.4%,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成率达到100%。
全年城区空气污染指数(API)为90;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级天数231天,占总天数的63.3%,其中,优级天数24天,占6.6%;良级天数207天,占56.7%;空气首要污染物总悬浮颗粒物(PM10)年日均值每立方米129微克,比上年上升42微克;二氧化硫年日均值每立方米44微克,比上年下降14微克;二氧化氮年日均值每立方米44微克,与上年持平;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十三、人口人民生活社会保障
2013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为752.7万人。其中,市区人口363.8万人,四县(市)人口388.9万人。全市人口出生率为9.17‰。
2013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6034元,比上年增长13.3%;人均消费性支出21929元,增长28.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060元,增长11%。
2013年底,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8.3万人,比上年增长4.8%。其中,在职职工133.5万人,增长5.9%;城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0万人,增长3.4%。全年征缴养老保险基金100.1亿元,增长12.7%;征缴失业保险基金10.8亿元。全年共为54.8万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08.9亿元,增长19%;为7.1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3.1亿元。
2013年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45.8万人,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18.4万人和112.6万人。
全年共开发就业岗位14.9万个,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3.1万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在就业6.1万人,其中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4万人。全市就业困难群体从事公益性岗位人员稳定在2.2万人以上,当年扶持151户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创建充分就业社区280个。累计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9.9万人次。到年底,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3℅。
截止到年末,全市城市居民共有7.59万户、13.78万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居民共有10.57万户、15.65万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累计全年发放城乡低保资金6.82亿元。
全市建设保障性住房2407套、建筑面积13.78万平方米、总投资额62108万元。其中:建设廉租住房607套、建筑面积2.78万平方米、投资额12108万元;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800套、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投资额50000万元。
全市在民政部门注册养老服务机构共有286家,总床位数24198张。其中:国家办养老机构6家,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182家。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98所。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4.82亿元。募集善款4882万元,总支出慈善募捐款3236万元,受助群众达3万人次。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行业数据系有关部门(行业)提供。
3、本公报长春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