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十一、科学技术和教育
全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460亿元,比上年增长17.7%。年末从事科技活动人员27万人,其中研究与实验发展(R&D)人员14.8万人。全年专利申请45996件,比上年增长11.8%,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5292件,增长28.2%;授权专利21656件,增长2.1%,其中授权发明专利3830件,增长4.1%。全年有8项成果获国家科技奖,其中自然科学奖1项、科技进步奖3项;有270项成果获省科技进步奖。全年技术市场成交各类技术合同12800项;技术合同成交额180亿元。
全年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按现价计算比上年增长26.1%。
年末有产品质量检验机构60个,其中国家检测中心22个。质量认证机构4个,产品认证机构2个,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6359种。年末有法定计量技术机构137个,强制检定计量器具332万台件。全年制定、修订地方标准168项。年末有气象雷达观测站点5个,卫星云图接收站点15个,地震台站18个,地震监测中心1个。
全省义务教育巩固率95.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48.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8%,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4.9%。幼儿园在园幼儿85.6万人。普通小学招生35.1万人,在校生204.4万人,毕业生36.5万人。初中学校招生35.8万人,在校生105.7万人,毕业生38.7万人。普通高中招生22.3万人,在校生68.1万人,毕业生23.2万人。普通本专科招生28.2万人,在校生96.8万人,毕业生24.1万人。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3.3万人,在校生9.3万人,毕业生2.9万人。
十二、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有文化馆、艺术馆123个,公共图书馆129个,博物馆62个,档案馆150个。年末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6.6%,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8.7%。年末有线电视用户1023.9万户,其中数字电视用户696.2万户。全年出版报纸69种,出版量15.8亿份;杂志295种,出版量1亿册;图书9994种,出版量1.2亿册。
年末有各类卫生机构35622个。其中,医院906个,卫生院1029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9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1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139所,村卫生室20006个。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52所,社区卫生服务站787所。年末各类卫生机构拥有病床24.2万张,卫生技术人员25.5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0.3万人。
全年在国内外各项比赛中,辽宁运动员12人12项15次获得世界冠军,19人13项13次获得亚洲冠军,243人84项117次获得全国冠军。在第十二届全运会上,辽宁代表团参加31个大项、282个小项的比赛,获得金牌56枚,奖牌总数达到145枚,总分居各代表队第一位。
十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78元,比上年增长10.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6%。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523元,比上年增长12.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5%。
全年实名制就业102.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
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28.6万人,比上年末增长7.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624.8万人,增长2.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08.5万人,增长6.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663.2万人,增长0.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1969万人。96万城镇居民和88万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
年末收养性社会服务机构1697个,其中城乡养老服务机构1612个。提供收养服务床位19.1万张,收养各类人员11.3万人。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92.9亿元,直接接受社会捐赠5.6亿元。
十四、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全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上年的87.16%提高到90%,供水普及率由98.45%提高到98.96%,燃气普及率由96.02%提高到96.52%。城市人均拥有道路面积由11.55平方米增加到12.88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10.89平方米增加到11.88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40.17%提高到40.93%。
全年城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值分别为0.086毫克/立方米、0.042毫克/立方米和0.032毫克/立方米,年均浓度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城市功能区噪声总达标率85.6%。
全年鸭绿江干流、支流保持II类水质。辽河流域的辽河、浑河、太子河、大辽河、大凌河、小凌河6条干流36个断面,持续12个月符合或好于IV类水质标准;54条主要支流河,持续12个月符合或好于V类水质标准。
监测的45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总达标率为93.9%。其中,地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3.5%,地下水水源地达标率为95.2%。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总达标率为95.3%。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2583人,比上年下降2.5%;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95,下降8.7%;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75,下降30.6%;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2.96,下降4.8%。
十五、人口
根据1‰人口抽样调查推算,年末全省常住人口439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917.2万人,占66.5%;乡村人口1472.8万人,占33.5%。全年出生人口26.7万人,出生率6.09‰;死亡人口26.9万人,死亡率6.12‰;人口自然增长率-0.03‰。全省0~14岁人口466.1万人,占10.6%,15~59岁人口3124.6万人,占71.2%,60岁及以上人口799.3万人,占18.2%。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建设项目起点为500万元及以上项目。
4.农业机械总动力:指全部农业机械动力的额定功率之和。农机总动力按使用能源不同分为以下四部分:柴油发动机动力指全部柴油发动机额定功率之和;汽油发动机动力指全部汽油发动机额定功率之和;电动机动力指全部电动机(含潜水电泵的电动机)额定功率之和;其他机械动力指采用柴油、汽油、电力之外的其他能源,如水力、风力、煤炭、太阳能等动力机械功率之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