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4-09-22 通辽市统计局
 
全年保险保费收入23.59亿元,同比增长21.7%,其中:财产保险保费收入12.50亿元,同比增长21.7%,赔款5.52亿元,同比增长18.3%;人寿保险保费收入11.09亿元,同比增长21.6%,赔款1.26亿元,同比增长25.1%。
 
附表5:
 
2013年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单位:亿元)
 
八、文化、教育、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有艺术事业研究所2个,图书馆9个,文化馆9个,博物馆5个,图书馆藏书91.37万册。艺术表演团体9个,艺术团体共演出1576场(次),观众达64.9万人次。全市有县广播电视台7座,乡广播电视站74个,通电视的村2127个,调频台42座。无线广播电台1座,广播节目四套,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99.08%。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98.55%,比上年提高0.12个百分点。有线电视入户率为43.0%,与上年持平。
 
全市共有普通高等院校3所,全年共招生16438人;在校生29294人,其中:研究生775人;高校专任教师1921人。
 
全市幼儿园416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19所,民办幼儿园295所。在园(班)幼儿6.18万人,从事幼儿教育的专任教师0.32万人。普通小学526所,招生3.25万人,在校生19.19万人,毕业生3.48万人;初中112所,招生3.28万人,在校生9.52万人,毕业班学生数3.02万人;普通高中26所,招生2.24万人,在校生6.28万人,教职工0.56万人,其中:专任教师0.42万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7.99%,比上年提高了0.13个百分点,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有16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8%;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30所,招生0.45万人,在校生1.90万人,毕业生1.23万人;全市共有特殊教育学校7所,其中:民办学校2所。在校生517人,其中:在特殊学校就读学生有397人。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95人。
 
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4643个。其中:医院5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509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60个。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床位12764张,其中:医院有床位9043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350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71张。全市卫生人员合计22272人,卫生技术人员达到14732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6624人,注册护士4670人,药师(士)805人,技师(士)904人。
 
全市共有国家一级体育运动员5人,国家二级体育运动员91人;国家一级裁判23人,国家二级裁判275人。荣获国家级比赛奖牌2枚,其中金牌1枚,铜牌1枚;荣获自治区级比赛奖牌217枚,其中金牌56枚,银牌69枚,铜牌92枚。全市共有全民健身站点738个,健身气功站点124个,80万体育人口共开展全民健身活动700余次。社会体育指导员6622人,其中:国家级23人。
 
九、能源与环境
 
全年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1608.47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5.3%,同比回落2.3个百分点。单位GDP能耗为下降3.94%;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6.56%;单位GDP电耗同比下降5.28%。全市全社会用电量211.6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增幅较同期回落8.6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增速下降27.87%,同比回落26.4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用电量增长3.87%,同比回落9.21个百分点;居民生活用电增长7.40%,同比回落2.8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长30.32%,同比上升14.49个百分点。全年工业能源消费总量1238.15万吨标准煤,增长4.07%,增速同比回落3.26个百分点,节能量达38.75万吨标煤,拉动单位GDP能耗降低2.31个百分点。其中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总量增长2.17%,同比回落2.01个百分点。
 
年末全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3个。年内设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率达100%。全年市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为335天,占全年总天数的91.78%。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人口321.17万人,比上年增加1.4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22.92万人,农业人口198.25万人。18岁以下人口58.08万人,18-60岁人口222.41万人,60岁以上人口40.68万人。男性人口163.22万人,女性人口157.95万人,男女性别比为1.03︰1。
 
附表6:
 
城镇居民家庭百户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1009元,增长11.6%;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788元,增长3.2%。农牧民人均纯收入9621元,增长13.2%;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763元,增长14.8%。城镇和农牧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分别为30.2%和35.0%。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7.92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1%;农牧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5.25平方米,比上年增长6.1%。
 
附表7:
 
农牧民百户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年末全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救济户为4.71万户,城镇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为9.75万人,占城镇人口的7.0%;农村定期救济户数8.19万户,享受定期救济的人数15.93万人;五保户1.07万户,五保户人数1.08万人。全市有农村收养性老年福利机构63个,社会福利院14个,光荣院3个,复退军人精神病院1所。年末农村收养性老年福利机构有职工280人,床位4233张,年末在院人数1994人,其中:老人1436人,少年儿童27人。
 
年末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为23.36万人、18.00万人、103.31万人、21.70万人和27.86万人;用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分别为21.97亿元、0.13亿元、9.22亿元、0.52亿元和0.17亿元。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均按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批发企业和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