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公安部门统计资料:2013年,全州总户数93102户,人口292617人,其中:男性148344人,女性144273人,占比分别为50.7%和49.3%。分民族看:少数民族人口达194162人,占比达66.4%,其中:藏族人口72766人,占全州总人口的24.9%。全年出生人口4210人,全年死亡人口1378人,全年自然增加人口2832人。
全年全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2799元,增加2130元,增长10.3%。受农牧业经济快速发展、农畜产品价格提高、劳务经济规模扩大及草原奖补、党政军企共建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全年全州农牧民人均纯收入[[5]]达到8650元,增加1214元,增长16.3%。城乡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5%和56%。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036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085人,“4050”人员及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11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5.23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3.32%。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7191人、净增842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参保23479人、净增210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5046人、净增2033人,失业保险参保12168人、净增160人,工伤保险参保16193人、净增1237人,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征缴率均达到100%;新型农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8.49%,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91%;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月足额发放,发放率达100%。
十一、资源、环境与安全生产
全年全州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9.57公顷,重点建设项目用地170.26公顷,划定基本农田面积3.74万公顷,保护率达到77%。
全年全州林业重点工程造林0.83万亩,封山育林8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沙棘基地建设0.572万亩,新育苗700亩,森林植被恢复异地造林739.5亩;完成428.67万亩天然林和483.04万亩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任务,新建管护站4处,维修管护站8处,形成局、场、站、点和管护人员的“五级”管护体制。义务植树完成造林95万株,完成率100%,参加义务植树人数14.6万人;完成绿色通道建设3.2公里,完成新农村绿化18个,校园绿化栽植苗木33871株。在林地面积中森林面积902.3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7%,林木绿化率达18.1%。
全年全州共发生伤亡事故12起,死亡11人,占全州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33人的33.3%。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0起,死亡9人,受伤7人;铁路路外事故1起,死亡1人,比去年事故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率均减少50%;工矿商贸事故1起,死亡1人,比去年事故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持平;火灾事故48起,未造成人员伤亡;农机、建筑、旅游、水利、特种设备等领域未发生死亡、重伤事故。
注释:
[1]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3]保险保费收入是指保险企业确认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
[4]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指家庭成员得到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他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以及记账补贴后的收入。计算公式为: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记账补贴
[5]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计算公式为: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赠送农村内部亲友。纯收入主要用于再生产投入和当年生活消费支出,也可用于储蓄和各种非义务性支出。农村居民家庭现金收入指农村住户和住户成员在调查期内得到以现金形态表现的收入。
[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包括参保职工和参保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是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非从业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