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105.0
5.0
粮食
97.4
-2.6
(2)烟酒及用品
101.3
1.3
(3)衣着
100.1
0.1
(4)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
101.7
1.7
(5)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
101.7
1.7
(6)交通和通讯
101.1
1.1
(7)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
101.0
1.0
(8)居住
103.1
3.1
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34万人,比上年末增长7.94%;其中有8.14万名在岗职工和3.19万名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分别比上年末增长了7.0%和10.4%;有10.37万名在岗职工和4.25万名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分别增长3.6%和1.4%。
全市城镇建成区面积65.7平方公里,城镇人均居住面积38.5平方米,农村人均居住面积29.5平方米。城市绿化面积6.94平方公里,城镇人均绿化面积8.5平方米。
全市建成城市公办养老机构3所,县(区)中心敬老院5所,乡(镇)敬老院25所,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所,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2842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8张;民政事业支出8.99亿元;社会救助总人数1.3万人;有4.4万人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26.3万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2.1万人享受农村五保供养;有876人享受城市临时救济;有1.2万人享受农村临时救济;抚恤、补助优抚对象2.2万人;登记结婚人数3.9万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部分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工农业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