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全市设立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区48个,面积164428公顷。
据抽样调查,梅州市区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0737元,增长10.9%,剔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8.9%;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10148元,增长12.3%,剔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0.3%。
年末,全市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含企业离退休人员)有91.
79万人,比上年末增长6.6%;参加工伤保险的有24.77万人,增长9.2%;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38.93万人,增长1.1%;参加职工失业保险的有23.5万人,增长2.5%;参加生育保险的有24.71万人,增长14.5%。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166.69万人,增长1.6%;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有437.47万人,增长4.0%;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率100%。全市(职工)五大险种社会保险费(征缴)收入29.62亿元,比上年增收2.7亿元,增长11.3%。
全市各类社会福利单位收养人数4251人,其中111间敬老院入院人数2605人,社会福利院床位4211个。全年城乡各种社会救济对象得到各级政府救济人数259722人次。全市享受低保救济的困难群众210309人,其中城镇13711人,农村196598人。社会服务设施1966个。目前,全市各镇(街道)已建立了农村社会保障网络。
2013年全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592起,造成死亡人数170人,其中,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145人。各类事故直接财产损失788.13万元。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全市生产总值、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本公报中各项指标对比基数,为上年《梅州市统计年鉴》公布的统计数。
4.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由500万元调整为2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起点由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增速为可比口径。从2012年起,“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更名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