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4-10-04 湘潭市统计局
全年邮政业务总量1.7亿元,比上年增长14.0%;电信业务总量24.6亿元,增长5.6%。年末固定电话用户38.6万户;移动电话用户238.4万户,新增12.1万户;年末互联网宽带用户26.6万户,增长6.6%。
 
全年接待国内旅游者2716.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3.0%;接待入境旅游者8.7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75.6亿元,增长25.6%。其中,国内旅游收入174.1亿元,国际旅游外汇收入2436.3万美元。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市财政总收入144.7亿元,比上年增长18.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7.9亿元,增长15.5%。其中税收收入46.63亿元,增长16.4%;非税收入51.27亿元,增长14.7%。上划两税收入28.5亿元,增长35.0%;上划所得税收入13.2亿元,增长13.5%;上划省级营业税、资源税5.1亿元,增长7.8%。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83.42亿元,增长15.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城乡社区事务和农林水事务分别支出亿元21.2亿元、28.2亿元、13.3亿元、23.8亿元和16.7亿元,分别增长11.1%、8.0%、12.7%、35.6%和36.4%。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396.8亿元,比年初新增269.0亿元。其中,单位存款余额539.8亿元,比年初新增140.6亿元;个人存款余额832.6亿元,比年初新增122.9亿元。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997.4亿元,比年初新增170.1亿元。其中,短期贷款余额508.4亿元,比年初新增74.0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471.7亿元,比年初新增109.8亿元。
 
年末全市上市公司数量4家。企业资本市场融资112.3亿元,比上年增长50.0%。年末全市证券公司营业部9家,证券交易额645.6亿元。
 
全年保险机构原保费收入29.9亿元,比上年增长5%。其中,寿险原保费收入20.1亿元,与上年持平;财产险原保费收入9.8亿元,增长19.0%。各项赔款和给付支出11.0亿元,增长40.0%。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全市有普通高校15所。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4.7万人,研究生毕业生0.2万人,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1.4万人,普通高中毕业生1.6万人,初中学校毕业生2.6万人,普通小学毕业生2.7万人。在园幼儿5.9万人,比上年增长14.5%。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88.12%。各类民办学校443所,在校学生11.5万人。
 
年末全市有1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比上年新增1个。承担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4项,其中国家“863”项目3项。全年共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106项。签订技术合同249项,技术合同成交金额3.1亿元。全年专利申请量3738件,比上年增长13.0%;授权量1903件,下降11.2%。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906件,增长51.1%;发明专利授权量233件,增长15.4%。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398.3亿元,增长17.5%。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共有群众艺术馆、文化馆6个,公共图书馆6个,博物馆、纪念馆6个,艺术表演团体3个。年末有线电视用户31.5万户。全年放映农村公益电影1.9万场。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均为100%。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3个。
 
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2493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09个,妇幼保健院(所、站)6个。卫生技术人员1.6万人,增长6.7%。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0.7万人,增长16.7%;注册护士0.6万人,与上年基本持平。医院和卫生院拥有床位总数1.3万张,比上年增长7.0%。
 
年末全市共有体育场地62个。其中,体育馆18座,运动场33个,游泳池11个。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120万人,开展全民健身项目150项次。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行政村达44个。全年获得31个全省冠军。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80.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54.3万人,乡村人口125.7万人。全年出生人口3.5万人,人口出生率12.53‰;死亡人口2.01万人,死亡率7.18‰;人口自然增长率5.35‰。0-14岁(含不满15周岁)人口40.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4.45%,比上年末增长0.01个百分点;15-59岁(含不满60周岁)劳动年龄人口191.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2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68.35%,比上年末下降0.3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48.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7.2%,比上年末提高0.35个百分点。
 
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810元,比上年增长9.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73元,增长13.9%。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407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580元。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29.6%。
 
全市新增城镇就业人员6.2万人,比上年增加0.9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48.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0万人。其中,参保职工31.9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17.0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98.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32.0万人;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40.6万人;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人数26.9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191.3万人,参合率达97.83%。
 
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302.7元,比上年增加30.4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127.8元,比上年增加15.9元。全市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2.1亿元,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1.3亿元。
 
年末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6848张,收养各类人员5023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960个。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92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3.7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0亿元。解决农村14.6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改扩建乡镇敬老院11所。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12.0万平方米,支持农村危房改造2262户。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市已发现矿种39种,探明资源储量的矿种23种。批准建设自然保护区(含保护小区)7个,面积4.1万公顷。全年完成造林面积0.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4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