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全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7.8%,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54天。实际监测的地表水断面中,达到III类标准的比重为100%。
初步核算,全市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654.9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1.5%。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0.9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11.4%。在规模工业能源消费中,原煤消耗增长0.8%,焦炭消费增长3.3%,天然气消耗增长15.6%,原油消耗下降9.9%。工业用电量下降0.2%。全市万元GDP能耗下降7.6%。
全市全年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408起,比上年上升1.0%;死亡60人,下降13.04%。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42人,下降23.6%;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事故死亡人数1.96人,下降20.8%;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0人。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5起,上升4.8%;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2.14人,上升4.7%。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指调查范围内已入小学学习的学龄儿童占校内外学龄儿童总数的百分比。
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主要反映高中阶段教育覆盖面,是指高中阶段在校生总数占15-17岁学龄人口数的百分比。
5、常住人口是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一定时间的人口。按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规定,主要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