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5-03-20 舟山市统计局
 
渔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平稳推进,全年全市有494个村社通过股改决议,占总数的93.6%;有334个村社通过股改实施细则,占总数的63.3%;新增股份经济合作社317家,占总数的60.4%。新增家庭农场61家、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5家、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家,新增土地流转面积4674亩。新启动创建美丽海岛精品(特色)村12个、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4个,实施渔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试点村4个。朱家尖里沙古树群被评为浙江省50个“最美森林”之一。全市实施造林更新17145亩、重点防护林5935亩,完成清河净水工程的河岸绿化40公里。
 
全年全市新开工保障性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10073套,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7248套,竣工保障性住房5676套,分配保障性住房3978套。开展渔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救助工作,救助改造家庭335户,改造住房面积2.48万平方米。渔农村改水受益率达到98.99%,其中自来水受益率97.28%。渔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3.38%,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6.29%。
 
“三改一拆”行动全年累计拆除违法建筑166.08万平方米,改造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206.91万平方米,我市“无违建”创建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有15个乡镇通过考核验收,嵊泗县参加省第一批“无违建县”试点验收。我市荣获省政府“三改一拆”行动先进集体表彰。全年新建改造拥堵地段城市道路6.68公里,新增专用停车位5895个,新增公共自行车2012辆,建设城市绿道慢行系统15公里,公共交通分担率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治堵工作取得新成效。
 
十二、能源、环境和公共安全
 
全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0.3%。全社会用电量45.43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6.7%。其中,工业用电23.50亿千瓦时,增长10.9%;城乡居民生活用电7.66亿千瓦时,下降0.5%。
 
全年市区日空气质量优良率94.0%,其中优148天占40.6%,良195天占53.4%;PM2.5年平均浓度为0.030mg/m3,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在全省十一个地市中空气质量位列第一。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4%,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5.7%。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1.9分贝,烟尘控制区总面积55.65平方公里。年末优质林建成面积56.57万亩,全年有效灌溉面积15.07千公顷,节水灌溉面积7.89千公顷。
 
全市达到国家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占20.8%,四类和劣四类海水海域面积占74.8%,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6%。全年舟山海域共发生赤潮5次,累计赤潮面积1070平方公里。
 
全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95起,比上年减少6起,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1%,比上年降低0.01个百分点。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30起,死亡人数45人,交通事故损失额111.69万元。全年共发生火灾事故44起,损失额167.4万元。
 
注释:
 
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本公报中所列的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各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业和餐饮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是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
 
4、旅游总收入数据从2006年起按照新口径调整。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2010年起统计口径变化,非同业的限额以下产业活动和其他类不在统计范围。
 

6、恩格尔系数是指食品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