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全年通过发行、配售股票共筹集资金89.5亿元,比上年增长44.9%;年末境内上市公司增加到27家,股票市价总值2758.7亿元,增长53.6%;证券和期货交易总额79440.3亿元,增长1.3%。海南矿业成功上市,琼中农信、中视文化在新三板挂牌,海南股权交易中心成立。
全年原保险保费收入85.1亿元,比上年增长17.3%。其中,财产险业务收入37.8亿元,增长19.3%;人身险业务收入47.3亿元,增长15.7%。在人身险业务收入中,寿险收入40.6亿元,增长13.8%;健康险收入4.4亿元,增长29.7%;人身意外伤害险收入2.3亿元,增长25.3%。全年各项赔款和给付金额36.9亿元,比上年增长67.8%。其中,财产险业务赔付27.8亿元,增长91.6%;人身险业务赔付9.1亿元,增长21.5%。在人身险业务赔付中,寿险赔付7.8亿元,增长21.3%;健康险赔付1.0亿元,增长18.6%;人身意外伤害险赔付0.3亿元,增长38.2%。
四、对外经济
全年全省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值975亿元,比上年增长4.3%。其中,出口总值271.4亿元,增长17.8%;进口总值703.6亿元,下降0.1%。在出口总值中,对东盟出口97.9亿元,增长70.3%;对香港出口38.7亿元,下降39.8%;对欧盟出口22.0亿元,下降5.7%;对美国出口21.0亿元,下降29.1%;对日本出口8.1亿元,增长11.5%等。成功举办了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世界旅游旅行大会、三亚财经国际论坛等重大活动。
全年全省实际利用外资总额19.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8%。其中,外商直接投资18.9亿美元,增长4.3%。新签外商投资项目60宗,协议合同外商投资额7.0亿美元,增长10.8%。
五、科技、文化和体育
(一)科技
全省组织实施国家火炬计划项目3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11项、国家星火计划项目6项、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16项、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49项。全年共申请专利2415项,比上年增长2.4%;获得专利授权1597项,增长20.0%。新增培育与认定25家高新技术企业,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146家。新增重点实验室4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家,全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80家。海南师范大学和琼州学院获科技部、教育部批准成立国家大学科技园,实现了我省国家级大学科技园零的突破。完善农业科技110手机服务系统功能,建立农博商城社区服务平台,认定10家高新技术集成旅游示范景区。
(二)文化
年末全省共有各类艺术表演团体(含社会民营团体)67个,文化艺术馆21个,档案馆38个,公共图书馆21个。全省有线电视用户达117.80万户,比上年增长7.1%。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和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96.49%和95.47%。全省共有报社17家,出版报纸2.5亿份,比上年下降1.4%;杂志社44家,出版杂志795.34万册,增长0.3%。扎实推进行政村文化活动室建设,完成全省300个文化室建设。积极开展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完成放映3.47万场次。《遇见海南人》、《望海南》等一批优秀记录片在央视及欧洲热播。新编历史琼剧《海瑞》剧组获邀参加文化部2014年全国地方戏优秀剧目展演,《指尖太阳》荣获第十五届华表奖“最佳儿童电影”提名奖。
(三)体育
全年全省运动健儿在世界性运动会比赛中获得金牌2枚,在全国体育运动会比赛中获得金牌16枚、获得银牌31枚、获得铜牌32枚。重大赛事品牌效应凸显,成功举办“阿罗哈杯”2014第五届环海南岛国际大帆船赛、“海南农信杯”2014第九届环海南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海南高尔夫球公开赛、2014年中国国际羽毛球挑战赛等国际赛事。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举办了全省文明生态村广场健身操舞大赛、海南省全民健身趣味体育运动会等各类群众体育比赛活动和体育志愿服务活动。
六、节能减排、生态环境和地质勘查
(一)节能减排
全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9.49万吨,氨氮排放量2.28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3.19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8.74万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减排目标内;工业废水排放量7200万吨。完成海口威立雅和三亚红沙污水处理厂脱氮升级改造,完成东方电厂2号机组、海口电厂8号、9号机组、中海海南发电有限公司、华能南山电厂、文昌清澜电厂脱硝改造工作,完成东方电厂1号机组催化剂更换工作和金海浆纸业自备电厂1、2、5号锅炉脱硫脱硝改造,完成29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35个,比上年增加5个;年末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115.10万立方米,比上年提高6.2%;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8%,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新建成3个垃圾处理设施,年末垃圾处理设施达到22个,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0%。
(二)生态环境
全年造林绿化面积1.33万公顷,比上年下降56.0%。森林覆盖率61.5%,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主要是受台风“威马逊”和“海鸥”破坏影响。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2%。年末全省有自然保护区49个,其中国家级10个,省级22个;自然保护区面积达270.23万公顷,其中国家级15.41万公顷,省级253.40万公顷。列入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18种,列入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105种;列入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8种,列入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40种。
新建文明生态村943个,累计达到15591个;新建小康环保示范村39个,累计达到225个。
城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9%,部分市县的局部时段出现轻度污染或中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臭氧和细颗粒物。全省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总体符合国家一级标准。所有监测城市(镇)的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居住区空气质量要求的国家二级标准。2014年全省地级市PM10年日均值为39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完成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全面推行国四标准汽柴油使用,全年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3.67万辆,淘汰燃煤锅炉47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