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五、国内贸易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6.6亿元,比上年增长12.8%。分城乡看,城镇实现消费品零售额446.8亿元,比上年增长12.6%;乡村实现消费品零售额59.8亿元,比上年增长14.4%。分行业看,批发零售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417.9亿元,比上年增长13.1%;住宿餐饮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88.7亿元,比上年增长11.2%。全年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实现增加值138.1亿元,增长7.5%。
六、对外经济和旅游
全年完成进出口总值65755万美元,比上年增长46.0%,其中出口总值55808万美元,增长64.4%,进口总值9947万美元,下降10.4%。实际直接利用外资27787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5.8%。年末实有“三资”企业390家,比上年增加5家。
2014年全市共接待国内游客321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0.5%;入境游客2.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6%。国内旅游收入155.0亿元,比上年增长12.6%;旅游创汇799万美元,比上年增长3.8%。
七、交通和邮电通信业
全年完成公路货物周转量(新口径)181亿吨公里,比上年增长7.03%,公路客运周转量43.2亿人公里,比上年增长18.60%。
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新口径)33.4亿元,比上年增长18.69%。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用户350.7万部,增长0.85%,计算机互联网络用户42.8万户,增长3.31%。
八、财政和金融
2014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89.5亿元,同比增收18.2亿元,增长10.6%;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2.4亿元,同比增收9.5亿元,增长9.2%;市本级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3.1亿元,下降1.4%;区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5.1亿元,增长18.4%;县(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4.2亿元,增长11.4%。全年地方财政支出284.3亿元,比上年增长5.6%,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5.6亿元,增长6.0%。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815.3亿元,同比增长9.0%;城乡居民个人存款余额1111.3亿元,同比增长7.4%。年末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242.3亿元,同比增长17.1%,其中短期贷款余额702.4亿元,增长21.6%,中长期贷款余额490.4亿元,增长9.0%。
九、科学技术和教育
2014年末,全市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5.7万人。科技创新能力有新的增强,全年共申请专利2520项,增长23.2%。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110项,其中省级11项。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总数2131所,教职工58556人,在校生人数85.5万人;中等专业学校11所,在校生2.4万人;普通中学188所,在校生19.6万人。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100%,小学、初中升学率分别为96.4%、93.7%。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2014年末,全市拥有各类专业文艺表演团体5个,群艺馆(文化馆)10个,公共图书馆7个,总藏量135.3万册。《平顶山日报》全年发行量1713万份,《平顶山晚报》发行量1631万份。拥有广播电台6座,中波广播发射台1座,电视台6座,有线电视用户21.8万户。
全市有国家综合档案馆10个,保藏档案56.6万卷册。专业档案馆3个,机关企事业立档单位1182个,获得规范化管理认证的档案室563个。
2014年末,全市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诊所、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903个,卫生技术人员22633人,其中执业医师8737人,注册护士8723人,村卫生室2452个。
全年全市运动员在省级以上体育比赛中共获奖牌285枚,其中金牌210枚、银牌36枚、铜牌39枚。
十一、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2014年,全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6%,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4.8%;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76.3%。万元GDP能耗0.939吨标煤,比上年下降12.52%。“12369”环保热线受理群众投诉1499起,处理率100%。全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80天,达标率49.3%;市区交通噪声69.1分贝;全年没有酸雨。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社会与劳动保障
2014年末全市总人口433.4万人,常住人口402.7万人,城镇化率49.8%。
2014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393元,增长8.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4%,人均消费性支出17736元,增长8.6%;农民人均纯收入9489元,增长11.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0%。年末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彩电123台,冰箱104台,洗衣机104台,家用电脑85台,家用汽车17.7辆。每百户农民拥有彩电112台,冰箱64台,空调器50台,洗衣机95台,摩托车64辆。
全市已有34.8万名职工和10.8万名离退休人员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统筹,47万名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统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总人数为116.8万人,其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65.8万人,居民50.9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5万人,领取待遇人数52万人。
全市社会福利收养单位103个,床位数8643张,收养人数7407人。全年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总人数26805人。享受城镇居民低保人数6.03万人,保障总额15719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4.8万人,保障总额18128万元,五保供养人数1.4万人。安置退役士兵复员干部2352人,自主就业人数1892人。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
2、国内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本公报数据除金融和城乡居民收入外均不含汝州。
4、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产生的计算误差未作机械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