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5-04-26 乌海市统计局
 
十一、卫生和社会服务
 
年末全市共有各类卫生机构310个(不含村卫生室)。其中,医院25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0个,卫生院3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230个,采供血机构1个,妇幼保健院(所、站)3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个,卫生监督所(中心)4个,健康教育所(站、中心)1个。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3551张。其中,医院2936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12张,卫生院91张,妇幼保健院310张。全市卫生技术人员4449人。其中执业医师1477人,助理执业医师143人,注册护士1736人。
 
年末我市共有各类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9家,床位1432张,其中养老服务机构7家,床位1202张;儿童福利机构1家,床位150张;流浪乞讨收容机构1家,床位80张。
 
十二、资源与环境
 
全年降水量192.2毫米,比上年增加110.5毫米。全年总用水量27500万立方米。其中,工业用水9530万立方米,农田灌溉用水7835万立方米,林牧渔畜用水625万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5574万立方米,城镇公共用水708万立方米,居民生活3228万立方米。
 
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4.5%,乌海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为235天,优良天数达标率为63.7%。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9%,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19.7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3平方米。
 
2014年,全市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投资9.38亿元,比上年增长70.5%。
 
全市共完成造林面积7万亩。全民义务植树150万株。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7.5%。全市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为1.69万公顷。
 
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2.5%,超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
 
公报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中生产总值及分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法人单位;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4、恩格尔系数是指,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
 
5、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及在岗职工统计口径是:城镇非私营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职工人数,不包括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和职工数。
 
6、年末人口为抽样调查数据。
 
7、全年经济作物总播面积为上报数。
 
8、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用新监测标准计算,同期数相应调整。
 

9、城镇及农区可支配收入、消费支出由于“城乡一体化”制度改革,基期数据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