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旅游业保持增长。全市接待国内旅游2267.45万人次,增长22.5%;实现旅游总收入137.72亿元,增长24.1%。
六、交通和邮电
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平稳发展。全年完成货运量12512万吨,货物周转量402.35亿吨公里,分别比上年增长45.3%和3.8%。完成客运量9158万人,旅客周转量442622万人公里,分别增长6.7%和14.9%。邮电业务总量35.16亿元,比上年减少1.2%。全市固定电话总数63.03万部,比上年下降13.5%;移动电话386.41万部,比上年下降1.7%;国际互联网82.81万户,比上年增长9.9%。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业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全市全口径财政总收入133.81亿元,比上年增长18.2%。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8.17亿元,增长22.5%。全年税收收入111.20亿元,比上年增长17.5%,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83.1%。国税收入51.64亿元,比上年增长7.7%;地税收入59.65亿元,比上年增长27.6%。分税种看,增值税33.26亿元,营业税21.50亿元,企业所得税20.81亿元,个人所得税5.67亿元,分别增长1.9%、16.0%、29.4%和35.4%。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4.25亿元,增长17.6%。其中,教育43.24亿元,比上年增长29.7%;社会保障和就业44.03亿元,比上年增长39.9%;一般公共服务28.68亿元,比上年增长22.0%;医疗卫生25.08亿元,比上年增长2.6%。
货币信贷平稳增长。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1967.02亿元,比上年增长13.1%。其中单位存款余额564.56亿元,比年初增加50.98亿元;个人存款余额1350.68亿元,比年初增加164.25亿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954.50亿元,比上年增长19.0%。从期限结构看:短期贷款472.69亿元,比年初增加55.92亿元;中长期贷款468.35亿元,比年初增加108.05亿元。金融机构存贷比为48.5,比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
保险业快速发展。全市实现保费收入75.27亿元,比上年增长15.5%;各项赔付和给付支出19.47亿元,比上年增长23.1%。
八、教育、文化、卫生和科技事业
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全市小学、普通中学招生人数分别为5.29万人、7.76万人,在校学生分别达到29.43万人和23.64万人,毕业生分别达到4.33万人和8.80万人。全市有中等职业教育学校21所,招生数为1.12万人,在校学生为2.92万人,毕业生1.27万人;高校8所,招生数3.07万人,在校学生11.18万人,毕业生3.15万人。
全市共有文化事业机构175个,从业人员1277人。艺术表演团体6个,艺术表演场所4个,公共图书馆8个,公共图书馆藏书量117.27万册。艺术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等群众文化事业机构134个。
卫生事业不断进步。全市2014年末有医疗卫生机构3270个,卫生机构人员数3662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6776人。全市拥有各类病床25035张。
科学研究取得新进展。全年共争取国家、省科技项目无偿资金达3395.5万元,全年共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量46项,其中国家级科技计划量6项,省级科技计划量40项。专利申请量达1569项,其中发明专利309项,实用新型897项,外观设计363项,企业专利602件。专利授权量984项。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4年,全市公安部门统计的户籍人口658.45万人。年末全市常住人口574.42万人(指常住本市半年以上人口),其中城镇人口为284.28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49.5%。
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加。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3128元,比上年增加2065元,增长9.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25元,比上年增加1345元,增长11.9%。
居民耐用消费品拥有量不断增加,并逐步向高档化发展。2014年末,每百户农民拥有移动电话230部、彩电128台、电冰箱90台、摩托车79辆、电脑27台、微波炉14台。每百户城镇居民拥有家用电脑73台、移动电话215部、家用汽车12辆、空调器132台、热水器92台。
居民住宅面积不断扩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年末城镇居民人均拥有房屋面积49.21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有所增加,住房结构质量不断提高,农民人均拥有房屋面积达到49.62平方米,比上年增加4.37平方米,农民生活质量稳步提高。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民政福利事业稳步发展。全市社保基金收入55.61亿元,比上年增长1.5%。全市社会保险参保379.97万人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6.01万人,综合参保率达到99%。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1.9万套。全市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每月1566元。新建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5个、农村互助照料活动中心290个。中心城区低保标准每月430元,提高4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年2500元,提高600元。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