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全年完成大气减排项目36个,实施了中心城区“拆炉并网”工程,拆除燃煤散烧锅炉224台,减少散烧燃煤量21.75万吨;全市淘汰黄标车14044台,市政府在呼伦贝尔中心城区出台了黄标车限行政策。海拉尔区空气质量优良以上天数361天,占开展监测天数的98.9%。完成水减排项目37项。编制了重点流域涉水污染源清单,加大管控力度,确保达标排放。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11处城镇、56处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完成了保护区调整划分工作。2014年我市重点监测的17条河流34个水质断面,三类以上断面占50%,其中,14个国控断面有5个达到功能区标准、7个区控断面全部达到功能区标准;海拉尔河、额尔古纳河干流水质同比有所好转。全市建成6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84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261个市级生态嘎查村。
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450起,死亡115人,重伤113人,直接经济损失2476.1万元。与上年相比,事故起数上升7.4%,死亡人数下降5%,重伤人数下降7.4%,直接经济损失上升74.7%。其中,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6人;道路交通发生事故117起,死亡101人,受伤109人,直接经济损失52.5万元;城镇火灾发生事故317起,死亡0人,受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2423.6万元;煤炭企业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工商贸企业发生事故4起,死亡7人;农机发生事故7起,死2人;其他行业无死亡。
附注:
1.本公报部分统计数据为快报数,最终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生产总值及分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增长速度除注明外,均为与上年同期相比。
5.涉及部门数据均由部门提供。
6.森林面积中包括国家特别指定的灌木林面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