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5-04-08 衡阳市统计局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平均年降水量1323.8毫米,增长26.3%,总用水量33.3亿立方米,下降0.04%,总体水质状况满足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100%。
 
全年已发现的矿产69种,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种有57种,其中能源矿产4种,金属矿产29种,非金属矿产23种,水气矿产1种。实施地质勘查项目111个,实施资源危机矿山找矿项目5个。
 
市城区环境空气优良率为94.2%,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2.3%。2014年度重金属污染治理结构调整项目完成111个,污染源治理类项目完成47个,重金属污染专项资金项目完成44个。衡东县霞流镇获得环保部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耒阳市长坪乡等11个乡镇获得省环保厅第六批省级生态乡镇命名。
 
全年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316起,同比下降31.3%,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032,下降0.003个百分点;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104,下降0.4个百分点;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0.82,下降2.06个百分点;煤炭事故死亡人数6人。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4年末,衡阳市常住人口730.3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54.36万人,乡村人口375.98万人,城镇化率48.52%,比上年末提高0.42个百分点。其中男性人口378.35万人,女性351.99万人。2014年,衡阳0-15岁(含不满16周岁)人口154.7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1.19%;16-59岁(含不满60周岁)人口459.23万人,占常住人口的62.88%;60岁及以上人口143.53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96%。65岁及以上人口72.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9.97%。
 
2014年末,全市出生人口9.35万人,出生率11.65‰,下降0.52个千分点;死亡率5.49‰,下降1.69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6.17‰,上升1.18个千分点。
 
2014年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546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370元,增长9.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220.46元,其中食品支出5698.1元、居住支出2883.81元、医疗保健支出1148.86元、文化教育娱乐服务支出1158.24元。城镇恩格尔系数为33.1%。
 
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242元,增长11.5%。其中工资性收入6317.93元、经营净收入3996.50元、转移净收入2681.61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928.65元,其中食品支出3159.14元、居住支出1885.16元、医疗保健支出832.41元。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5.4%。
 
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职工人数分别为93.39万人、70.19万人、60.59万人、61.22万人、40.92万人,社保基金安全完整率和规范运作率达100%。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76.31万人,增长0.5%。
 
全年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惠及城镇居民、农村居民11.15万人和28.45万人,发放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4.11亿元和4.25亿元,农村低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4.31亿元,增长23.9%;直接接受社会捐赠2100万元,增长89.3%。
 
注: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核实数据以《2015年衡阳市统计年鉴》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各项指标增速无特殊注明均是指2014年与2013年同比结果。
 

3、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的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