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年末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44.6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20.15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72.94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6.71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24.48万人。全年城乡低保救助3.07万人,救助金额13580.83万元。全年共出资2853.54万元资助4.36万名困难救助对象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1.33万人次,共支付救助金额1630.01万元。
全年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88,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2.73,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为0.96。
注:1.本公报2014年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从2011年定期报表起,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由500万元调整为2000万元及以上。
4.2012年四季度开始,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广东调查总队的统一部署,佛山市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2014年首次按照新的调查口径对外发布城乡一体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支出和分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支出数据。由于新老调查方案在调查范围、调查对象、城乡划分标准、样本抽选、计算和汇总方式、指标口径等方面变化较大,改革后新口径数据和旧口径数据不可比。
5.本年度公共电汽车、出租客车不纳入公路运输量的统计范围,与历史数据不可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