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5-05-08 兴安盟统计局
全盟共确定自然保护区10个,其中:国家级2个,自治区级7个,县级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581.87千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221.82千公顷。全盟有国家级优美乡镇6个,生态村1个。年末全盟环境保护系统有职工254人,各级环境监测站7个,环境监测人员81人。全年二氧化硫(SO2)排放量1.84万吨,比上年增长1.1%(由盟环保局提供)。初步核算,全盟万元生产总值能耗超额完成年度下降目标和“十二五”进度目标。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公安户籍统计,全年出生人口1.82万人,出生率为10.83‰;死亡人口1.26万人,死亡率为7.5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34‰。年末全盟总人口167.44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9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7.00万人,下降0.6%;蒙古族人口71.81万人,增长0.1%;其他少数民族人口8.82万人,与上年持平(由盟公安局提供)。据2014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资料测算,全盟年末常住人口160.12万人,出生率为10.42‰,死亡率为6.1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24‰,城镇化率为45.28%。
 
全年全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45元,比上年增长11.7%;全盟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722元,增长8.6%。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605元,增长9.6%;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255元,增长7.2%;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0.11%,比上年降低0.28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54平方米。全年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75元,增长14.0%;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200元,增长9.9%;农村牧区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0.40%,比上年降低1.9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居住面积27.32平方米(由国家统计局兴安调查队提供)。
 
年末全盟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1.15万人,比上年末增长5.0%,其中:参保职工12.12万人,离退休人员9.02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9.45万人,比上年末增长0.3%,其中:退休人员6.24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9.40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2.3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2.86万人。全盟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人数97.00万人,比上年增长0.8%;参合率达98.6%;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基金支出31490.16万元,补偿总人次85.66万人次(不含家庭帐户)。全盟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为5.37万人,比上年下降12.2%;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农牧民为12.90万人,比上年下降3.9%。年末全盟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机构拥有床位4590张,年末在院人数2602人。城镇社区服务中心99个(由盟人社局、盟卫生局、盟民政局提供)。
 
注释:
 
1、本公报2014年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地区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各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