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五、国内贸易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17.5亿元,比上年增长12.6%。分行业看,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额2005.9亿元,增长12.7%。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额879.3亿元,增长6.2%;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额1126.5亿元,增长18.4%。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211.7亿元,增长10.9%。其中: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零售额24.0亿元,下降4.9%;限额以下住宿餐饮业零售额187.7亿元,增长13.1%。
2014年,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汽车类零售额234.8亿元,增长5.4%;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零售额100.8亿元,增长7.2%;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139.9亿元,增长2.5%;金银珠宝类零售额32.6亿元,增长3.7%;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52.0亿元,下降6.6%;石油及制品零售额127.0亿元,增长6.7%。
六、对外经济旅游会展
全年实现进出口总额207.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7%。其中,进口182.5亿美元,增长6.7%;出口24.7亿美元,下降24.7%。在出口企业中:一般贸易企业出口18.3亿美元,下降29.0%;加工贸易企业出口6.2亿美元,下降9.1%。
全年新批外资项目(企业)41个,全年实际利用外资50.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2.7%。其中,直接利用外资10.6亿美元,增长13.0%。
全年来长旅游人数达到4948.3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7%。其中,接待入境游客39.4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4.3%;接待国内旅游者4908.83万人次,增长17.1%。全年旅游总收入851.2亿元,增长25%。旅游外汇收入28900万美元,增长18.9%。
全市共举办规模以上会展活动125项,展览面积240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15%和20%。展会直接收入40亿元,带动其他相关产业收入36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和13%。
七、交通邮电业
全年公路货物周转量334.9亿吨公里,增长8.4%;旅客周转量为59.0亿人公里,增长2.6%。民航完成货邮吞吐量7.4万吨,增长8.1%;完成旅客吞吐量742.2万人,增长10.2%。2014年末全市民用汽车保有量114.5万辆,增长12.4%。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96.6万辆,增长15.3%。
2014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57.6亿元,下降22.8%。其中:邮政业务总量5.2亿元,增长3.2%;电信业务总量52.3亿元,下降24.7%。全年特快专递完成58万件,下降20.0%;邮政储蓄平均余额2616.4亿元,增长5.0%。全市市话年末达到130.5万户,下降14.2%;农话年末达到26.0万户,增长1.4%。移动电话年末达到868.7万户,下降22.9%。互联网用户已经达到392.6万户,下降36.4%,其中宽带用户110.9万户,增长9.6%。
八、金融证券保险
截至2014年末,全市拥有银行信社类金融机构37家,保险公司30家,证券公司2家,证券公司分公司14家,证券营业部56家,上市企业20家。
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8792.7亿元,比年初增长11.8%。其中,单位存款余额4748.0亿元,增长15.4%;储蓄存款余额3407.9亿元,增长8.8%。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7532.4亿元,比年初增长14.3%。
全市股民帐户数达到138.3万户,比上年增长3.6%。有价证券成交总额1894.4亿元,比上年增长62.7%。其中,股票交易成交额1494.4亿元,增长59.4%;国债成交额345.4亿元,增长60.2%;基金成交额31.9亿元,增长355.5%。
全年保费收入128.9亿元,比上年增长20.9%。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54.8亿元,增长18.9%;人身险保费收入74.1亿元,增长22.4%。全年赔付总金额49.0亿元,增长9.3%。其中,财产险赔付金额28.8亿元,增长9.0%;人身险赔付金额20.2亿元,增长9.8%。
九、城建
2014年末,全市完成道路新建和扩建长度115.76公里,全市道路总面积达到7113.21万平方米,道路长度达到3125.23公里,人均道路面积19.19平方米。
2014年,全市水厂日综合生产能力为117万立方米/日,城区使用自来水人数达360万人。全市人工煤气和天然气供气总量分别达到9309和53058万立方米;液化石油气供气总量达到4万吨。城区使用煤气、天然气、石油液化气户数达到140万户。城区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5832万平方米。
到2014年末,全市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046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到18244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5%。
十、科技质量技术监督教育
全年专利申请量由上年的7106件增加到7853件,增长10.4%。全年通过鉴定、验收和认定的科技成果276项,获得市以上科技进步奖励成果63项。其中:获省级奖励29项。
2014年末,在全市各级各类科技人员中,“两院”院士32人。全市拥有独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89个。其中,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研究与开发机构58个,社会科学与人文领域研究与开发机13个,科技信息与文献领域机构3个。全市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合同成交额达21.48亿元,累计技术合同成交额267.2亿元。市科技管理部门共投入科技经费12083万元。全市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3户。
全市有法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6个,法定计量技术机构11个。全年共定期监督检验产品1247批次。受理委托检验14328批次。国家和省的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平均合格率分别达到96.3%和95.8%。
2014年,长春市各级各类教育学校1695所(不含幼儿园,以下同),其中:在长普通高校37所,成人高校8所,中等职业学校104所,普通高中68所,初中270所(含职业初中,以下同),小学1197所,特殊教育10所,工读学校1所。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人数39.8万人,其中:研究生1.7万人,普通本专科14.6万人,成人本专科5.5万人,中等职业学校1.38万人,普通高中3.87万人,初中阶段6.2万人,小学6.5万人,特殊教育104人。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校人数140.4万人,其中在读研究生4.9万人,普通本专科在校生49.8万人,成人本专科生11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4.8万人,普通高中在校生12.9万人,初中在校生18.5万人,小学在校生38.4万人,特殊教育在校生0.09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