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8)
3.公有制经济增加值按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国有或集体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口径计算。
4.战略性新兴产业包含战略性新兴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服务业两个部分,是本市根据国家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品目录进行的行业划分。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和总产值均为规模以上口径。
5.域外市属农场是指上海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外地农场,其产量和产值不包括在上海市总量中。
6.电信业务总量按2010年不变价格计算。
7.旅游产业和信息产业的增加值是依据若干行业的有关资料进行跨行业核算的,不能将其与上海市生产总值中其他行业的增加值进行简单加总,否则会造成重复计算。
8.银行间市场成交额包括银行间本币市场和外汇市场成交额。上海黄金交易所成交额按双边计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银行间市场成交额按单边计算。
9.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一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10.2012年四季度,国家统计局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统一了城乡居民收入名称、分类和统计标准,在上海选取6000宅(户)城乡居民家庭,直接开展调查。2015年起,发布城乡可比的新口径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1.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AQI)是国家发布的新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AQI监测体系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六项污染物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