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718个(含村卫生室),床位11852张,卫生技术人员10796人,执业医师及助理医师4188人。其中医院73个,床位9775张,卫生技术人员7207人,执业医师及助理医师2552人;乡镇及街道卫生院28个,床位1290张,卫生技术人员1302人,执业医师及助理医师631人;妇幼保健院(所、站)6所,床位220张,卫生技术人员308人,执业医师及助理医师109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所,卫生技术人员148人,执业医师及助理医师95人;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21个,执业医师及助理医师125人;村卫生室306所,执业医师及助理医师74人。
全年举办1000人以上全民健身活动142次,参加活动总人数35万人次。组织开展全市元旦长跑、“8月8日”全民健身日健身节目展演活动、军民联欢八一游泳比赛、第二届美丽南湖徒步行暨省职工运动会淮北赛区徒步行活动、第四届环化家湖自行车公开赛暨淮北市第二届职工自行车健身赛等大型群体活动。我市运动员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金牌31枚、银牌31枚、铜牌38枚。承办全国乒乓球会员联赛﹙淮北站﹚赛事、全国百城千村健身气功展示及市第二届健身气功比赛。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17.9万人,比上年增加2万人,增长1%,比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增加6.5万人,年均增长0.6%。全年人口出生率12.26‰,人口死亡率4.68‰,人口自然增长率7.58‰;人均受教育年限9.36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0.76%,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比2010年提高6.3个百分点。年末全市户籍人口216.5万人,比上年增加1.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32.8万人,乡村人口83.7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61.3%。
表八:
2015年末全市人口及构成
指标年末数(人)比重(%)
全市户籍人口2164975--
其中:城镇人口132777061.3
乡村人口83720538.7
其中:男性111127851.3
女性105369748.7
其中:0-17岁44360320.5
18-34岁59130827.3
35-59岁78054636.1
60岁以上34951816.1
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37元,比上年增加1526元,增长8.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690元,比上年增加1903元,增长8%;“十二五”时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1.1%。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918元,增长8.8%。其中食品烟酒支出5250元,增长8.3%;衣着支出1436元,增长8.8%;居住支出2955元,增长3.7%;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892元,下降8.4%;交通通讯支出1759元,下降9.1%;教育文化娱乐支出1472元,增长22.8%;医疗保健支出1669元,增长37.1%。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2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1平方米。每百户城镇家庭拥有家用汽车18部,电冰箱100.7台,洗衣机99.5台,热水器100.9台,空调122台,彩色电视机121.1台,计算机64.2台,移动电话224.9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82元,比上年增加766元,增长8.4%。全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224元,增长12.1%。其中食品烟酒支出2657元,增长21.9%;衣着支出456元,增长6.4%;居住支出1660元,增长12.4%;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480元,增长14.4%;交通通讯支出667元,增长7.5%;教育文化娱乐支出634元,下降3.0%;医疗保健支出537元,下降9.6%。年末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2.4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5平方米。每百户农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5.1部,电冰箱83.4台,洗衣机86.8台,热水器77.3台,空调56.1台,彩色电视机114.3台,计算机18.6台,移动电话218部。
表九:
2015年居民可支配收入、消费支出及增长速度
指标名称全体居民城镇居民农村居民
指标值(元)比上年增长(%)指标值(元)比上年增长(%)指标值(元)比上年增长(%)
可支配收入189378.8256908.098828.4
工资性收入105485.6155174.438866.2
经营净收入36915.436194.037877.3
财产净收入107430.8174028.518242.0
转移净收入362317.0481417.6202712.6
消费支出1220410.2159188.8722412.1
食品烟酒支出414212.352508.3265721.9
衣着支出10179.114368.84566.4
居住支出24026.629553.7166012.4
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716-2.3892-8.448014.4
交通通信支出1292-5.21759-9.16677.5
教育文化娱乐支出111415.8147222.8634-3.0
医疗保健支出118525.3166937.1537-9.6
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33568.748565.413477.9
图9:
“十二五”时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增幅
图10:
“十二五”时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增幅
注:2010年-2013年为农民人均纯收入口径。
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1.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万人,比2010年增加11.0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96.4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5万人,比2010年增加3.4万人;参加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25.2万人、31.7万人和22.6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51人、8058人和69人,分别比2010年增加11554人、55424人和55276人。年末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75.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694人;其中农村居民参保人数63.7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