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6-04-22 锦州市统计局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新编话剧《张鸣岐》公演20场,受到社会各界高度赞誉。复排经典传统评剧《三节烈》获首届辽吉黑蒙四省区地方戏曲优秀剧目展演金奖。原创木偶剧《鹿乳奉亲》获中国木偶皮影剧(节)目展演最高奖“金狮奖”。电视剧《向幸福前进》荣获第十三届省“五个一工程”奖。电影《为了这片土地》荣获第十届法国巴黎电影节四项大奖。全年完成“高雅艺术进校园”、“送戏下乡”等演出400余场。举办锦州市首届群众文化节,策划系列活动16项。全地区开展“植根沃土·筑梦锦州”周末文化广场演出460余场,吸引观众50万人次。成功举办中国·锦州第十一届京剧票友节暨第三届评剧票友节、第三届农民文化节、第四届全民读书节。市文广新局被省委宣传部授予2014-2015年度辽宁省群众文化建设工作优秀组织单位。北镇市文化馆被授予第六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市少儿图书馆“快乐童年公益书香苑”荣获文化部优秀文化公益项目。市群众艺术馆5篇论文荣获全国群众文化艺术精品创作论坛一、二、三等奖。广济寺古建筑群维修工程荣获第二届全国“十佳”文物保护工程。闾山辽代陵墓考古发掘工作取得重大发现,已经被确定为辽代帝王陵区。加强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管理,30个网吧实现转型升级,取缔非法电台29个。建设社区书屋100个,实现电影放映14271场。公布第三批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4个,凌海市九华山温泉旅游文化产业区被授予辽宁省第三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市京剧团剧场维修改造工程、东湖公园万人文化广场建设工程完工。锦州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破土动工。全市公共图书馆图书总量142.4万册。
 
全市拥有地市级广播电台6座、电视台5座,广播节目9套,其中市级4套,县级5套,广播综合覆盖率99.2%。电视节目10套,其中:市级3套,县级7套,电视综合覆盖率99.1%。城乡有线电视用户58.9万户。
 
年末全市拥有卫生机构2446个。其中,医院64个,卫生院72个,社区服务中心24个,诊所474个,村卫生室1697个,妇幼保健院(所、站)8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个,卫生监督所9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4个,急救中心1个,血站1个。年末卫生技术人员12590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4984人,注册护士4697人。全市卫生机构实有床位15269张。
 
全市新建了432套农民健身工程、6个足球场、10个小篮板工程、3个多功能运动场,实现了全市农民健身工程和社区健身路径的全覆盖。体育场馆实行了免费和低收费开放,对外平均开放时间达348天。举办了锦州市“两河”治理工程竣工典礼暨全民健身万人徒步活动、锦州市第二届百姓健身操(舞)大赛、东北三省体育舞蹈邀请赛、捷安特全国自行车嘉年华等10余次大型赛事活动和“谁是球王”足球锦州赛区选拔赛、全市职工篮球赛等40余项次群众性赛事活动。成功举办了2015年“李宁杯”全国羽毛球单项锦标赛、2015-2016全国女子篮球甲级联赛锦州赛区比赛等2个国家级比赛和辽宁省乒乓球冠军赛等4个省级比赛。全年审批二级运动员32人,三级运动员16人,审核上报一级运动员8人,免费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797名,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4830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55‰。全年销售体育彩票达1.36亿元。
 
十一、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锦州城区段“两河”治理共完成治河面积976公顷,新建或加固堤防10.5公里,新修生态护坡7265米,清淤疏浚233万方,新修道路48公里,新建运动广场88座、休闲广场45座、亲水平台26座、景观型卫生间27座,完成铺装总面积47.63万平方米。“两河”两岸形成了4条合计长达34公里的绿化带。
 
全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上年的87.4%提高到100%;污水处理率由88.2%提高到93.5%;城市管道燃气普及率99.5%,用水普及率100%;城市人均道路面积由11.6平方米增加到11.9平方米;园林绿地面积3145公顷,公园绿地面积1268公顷,绿化覆盖面积4462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5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0%。
 
全年供水日综合生产能力41.9万立方米,供水管道长度1646公里,供水总量14844万立方米。全市人工煤气供气总量9260万立方米。主城区集中供暖面积3659万平方米,其中居住面积2756万平方米。
 
全市环境质量总体比上年度有所改善。全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天数的比例为66.6%,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大凌河、小凌河水质分别达到Ⅲ类、Ⅳ类水质标准;海域功能区达标率为83.3%,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4.4%。声环境质量得到较好控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昼间达标率为93.2%,同比上升6.8个百分点。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人口302.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26.0万人。全年人口出生率为5.5‰,比上年下降1.7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为8.6‰,比上年上升1.4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1‰,比上年下降3.1个千分点。
 
表2人口主要构成情况
 
指标
 
年末数(万人)
 
比重(%)
 
年末总人口
 
302.6
 
100.0
 
其中:城镇人口
 
126.0
 
41.6
 
乡村人口
 
176.5
 
58.4
 
其中:男性
 
151.6
 
50.1
 
女性
 
150.9
 
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