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6-04-21 巴彦淖尔市统计局
 
全年新开工项目751个,同比增长7.6%。全部建成投产项目873个,项目建成投产率84.4%。新增固定资产586.2亿元,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88.2%。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25.8亿元,同比下降41.3%。其中,住宅投资19.2亿元,同比下降34.8%;商业营业用房投资3.9亿元,同比下降53.3%。全年商品房销售额38.7亿元,同比下降2.9%。其中,住宅销售额32.9亿元,同比下降0.4%。
 
五、内外贸易
 
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4.5亿元,同比增长8.5%。从销售单位所在地看: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04.5亿元,占总额的87.2%,同比增长8.5%;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0.0亿元,占总额的12.8%,同比增长8.9%。从规模看:限额以上企业实现零售额48.3亿元,增长5.4%,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个百分点;限额以下企业及个体户实现零售额186.2亿元,增长9.4%,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4个百分点。从行业看:全市批发和零售业实现零售额201.5亿元,增长7.9%。其中:零售业实现零售额183.2亿元,增长8.4%,占批发零售业零售总额的90.9%;批发业实现零售额18.3亿元,增长2.2%;住宿餐饮业实现零售额33.0亿元,增长12.7%。从商品类别看: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零售额增长10.7%。其中:粮油类增长14.6%;肉禽蛋类增长23.7%;蔬菜类增长29.0%;干鲜果类增长13.0%;饮料类增长22.1%。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增长19.5%。其中,服装类增长19.5%;针纺织品类增长17.2%。家用电器类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6.2%;汽车类下降4.5%。
 
全年完成进出口总额25.7亿美元,同比下降9.3%。其中,出口4.2亿美元,同比增长33.8%;进口21.5亿美元,同比下降14.7%。全年利用外资1.5亿美元,同比增长52.2%。
 
六、交通、邮电和旅游业
 
截至2015年底,全市公路总里程21019公里。其中,高速253公里,一级218公里,二级667公里,三级3571公里,四级11557公里;黑色路面4854公里,砂石路6703公里,等外4753公里。公路密度32.64公里/百平方公里。全年客运量实现1728万人,同比下降10.0%;旅客周转量1449.4百万人公里,同比下降10.5%。公路货运量实现9666万吨,同比增长11.7%;货物周转量19735.5百万吨公里,同比增长12.2%。年末全市民用汽车拥有量20.4万辆,同比增长11.0%。
 
全年电信业完成营业收入12.6亿元。年末本地网固定电话用户24.0万户;移动电话用户202.3万户;互联网络注册用户21.0万户。全年完成邮政业务总量1.2亿元,同比增长18.5%。其中,完成邮政特快专递231.1万件③,函件46.6万件,包件2.4万件。
 
2015年全市续建或新建旅游项目34个,总投资10.7亿元。先后建设完善了三盛公国家水利风景区、纳林湖、河套酒业工业旅游区等提档升级工程;依托资源优势,开发黄河冰凌景观、温泉水上项目、滑雪场等各类冬季旅游活动,使巴彦淖尔市冬季旅游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全年共接待游客352.4万人次,同比增长12.1%,实现旅游收入35.2亿元,同比增长16.6%。
 
七、金融保险业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814.8亿元,同比增长9.3%。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530.9亿元,同比增长15.9%。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687.4亿元,同比增长7.8%。其中,短期贷款463.9亿元,同比增长4.2%,中长期贷款210.3亿元,同比增长10.6%。
 
全市保险业保费收入29.1亿元,同比增长24.5%。其中,财产险收入9.3亿元,同比增长5.3%;人寿险收入19.8亿元,同比增长36.2%。保险业赔款支出4.7亿元,同比增长12.0%。其中,财产险支出3.6亿元,同比增长5.3%;人寿险支出1.1亿元,同比增长44.4%。农业保险稳步推进,全年全市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2.3亿元,累计赔付支出0.8亿元。
 
八、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总人口167.7万人④。其中,城镇人口88.2万人,占总人口的52.6%,城镇化率较上年提升0.9个百分点;乡村人口79.5万人,占总人口的47.4%。
 
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435元,同比增长8.2%。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314元,同比增长7.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741元,同比增长2.3%,恩格尔系数(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27.9%。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79元,同比增长8.0%;农牧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551元,同比增长0.6%,恩格尔系数为29.6%。
 
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85.8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3万人,征缴职工养老保险费16.1亿元;纳入社会化管理的企业离退休人员10.9万人,发放养老金24.1亿元;参加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54.7万人(其中,领取养老金人数17.9万人),本期收缴居民养老保险费3.4亿元,发放居民养老金2.3亿元。滚存结余养老保险基金13.1亿元。其中,结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6.2亿元,结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6.9亿元。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63.8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1.7万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42.1万人;农村牧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9.8万人,参合率99.9%。参加工伤保险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15.2万人;征缴工伤保险费0.7亿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0.4亿元。滚存结余工伤保险基金1.4亿元。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事业单位职工14.8万人,征缴生育保险费0.2亿元;支付生育保险待遇0.1亿元。滚存结余生育保险基金0.3亿元。
 
全市城镇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达到470元,较上年提高29元;农牧区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达到3532元,较上年提高218元。农牧区五保对象集中和分散供养年人均标准分别达到6718元和3815元。孤儿集中和分散供养月人均标准分别达到1690元和1310元。城镇“三无”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月人均标准分别达到1130元和700元。全年共为城乡低保、五保、孤儿、城镇“三无”等困难群众发放生活保障资金4亿多元,有效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全年共支出城乡医疗救助金5277.2万元,累计救助12.4万人次。为1211名城乡低保家庭贫困大学生支出救助金4198万元。为17649户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2169.3万元。为城乡12万户困难家庭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电价补贴、城市低保家庭取暖补贴728万元。全市共销售福利彩票3.5亿元,为国家筹集公益金1.2亿元,为本级民政部门筹集公益金34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