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6-04-15 甘孜州统计局
 
年末,全州户籍人口[17]为109.23万人,下降1.9%。全年人口出生率[18]为11.2‰,人口死亡率为4.0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16‰。
 
户籍人口中,男性55.32万人,女性53.91万人;非农业人口16.36万人,农业人口92.87万人。
 
年末常住人口116.49万人,增长1.5%;城镇化率为28.06%,比上年提高1.19个百分点。
 
十三、节能降耗和安全生产
 
积极推进节能降耗各项工作,落实责任,着力抓好重点领域节能降耗。2015年,单位GDP能耗上升0.51%,规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上升2.06%。
 
全州发生各类安全生产[19]事故150起,死亡41人,比上年事故起数上升6起,增长4.17%;死亡人数减少28人,下降40.58%。
 
十四、区域经济发展
 
按自然地理位置,甘孜州分东部、北部和南部三个区域,东部地区包括康定市、泸定县、丹巴县和九龙县,北部地区包括道孚县、炉霍县、甘孜县、新龙县、德格县、白玉县、石渠县和色达县,南部地区包括雅江县、理塘县、巴塘县、乡城县、稻城县和得荣县。
 
(一)东部地区
 
东部常住人口35.91万人,增长1.2%。实现地区增加值103.91亿元,增长2.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88亿元,增长3.3%;第二产业增加值49.74亿元,增长0.4%;第三产业增加值40.29亿元,增长6.5%。工业增加值34.34亿元,增长0.5%。粮食产量6.48万吨,增长2.6%。各类牲畜存栏66.38万头(只匹),增长0.2%。各类牲畜出栏24.31万头(只),增长1.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85.86亿元,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5.66亿元,下降9.4%。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3亿元,增长10.8%。康定、丹巴和九龙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州平均水平,分别达到26953元、25094元和26152元,泸定县低于全州平均水平。康定、泸定、丹巴、九龙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高于全州平均水平,分别达到9843元、8997元、9624元、10308元。
 
(二)北部地区
 
北部常住人口52.76万人,增长1.4%。实现地区增加值59.75亿元,增长6.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62亿元,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11.09亿元,增长7.0%;第三产业增加值23.04亿元,增长7.8%。工业增加值6.08亿元,增长16.2%。粮食产量11.37万吨,增长4.5%。各类牲畜存栏242.54万头(只匹),下降0.7%。各类牲畜出栏49.24万头(只),增长3.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4.11亿元,下降16.9%。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1亿元,增长27.6%。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5亿元,增长33.1%。甘孜、石渠、色达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州平均水平,分别达到26253元、27536元和27897元,道孚、炉霍、新龙、德格、白玉低于全州平均水平。北部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低于全州平均水平,最高的白玉县为8219元。
 
(三)南部地区
 
南部常住人口27.08万人,增长2.1%。实现地区增加值49.38亿元,增长4.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90亿元,增长4.9%;第二产业增加值15.95亿元,增长0.4%;第三产业增加值18.53亿元,增长8.5%。工业增加值3.88亿元,下降1.8%。粮食产量7.40万吨,增长5.3%。各类牲畜存栏92.18万头(只匹),下降0.7%。各类牲畜出栏24.38万头(只匹),增长2.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3.53亿元,下降5.6%。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7.54亿元,增长28.8%。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2亿元,增长26.2%。雅江、理塘、稻城、得荣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州平均水平,分别达到25963元、27193元、26030元和25759元,巴塘和乡城低于全州平均水平。稻城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州平均水平,达到8615元,其余各县均低于全州平均水平。
 
注:
 
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甘孜统计年鉴-2016》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执行国家统计局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即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