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空气质量。全年有效监测364天,参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优95天,良208天,轻度污染47天,中度污染10天,重度污染4天,绵阳市达标天数比例为83.2%,与去年同期相比,达标率上升了9.2%,环境空气质量有所好转。
声环境质量。城区1、2、3类功能区昼间、夜间达标率均为100%,4a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点次达标率为37.5%,与去年同期相比,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无明显变化;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为54.4dB(A),质量状况等级为二级(较好),与去年相比,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不变,平均值上升了0.9dB(A);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声级为68.8dB(A),质量状况等级为二级(较好),与去年同期相比,交通声环境质量有所下降。
年末,全市建成污水主管网131公里,支管网115公里;建成污水处理厂(站)21座(总处理能力75万吨/天);修缮和美化河堤53公里,建成垃圾房552座。全年生态补偿专项资金2615万元,开展35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持续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离任生态审计,实现了生态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合二为一”,正式实行涪江流域生态补偿和水质断面超标扣缴机制。
节能减排。单位GDP能耗2015年下降9.25%,“十二五”累计下降27.67%。规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306.04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11.29%。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2015年下降19.86%,“十二五”累计下降47.81%。
安全生产。全市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166起、同比下降6.8%,死亡221人、同比增长13.3%。其中:道路交通事故711起,死亡205人;工矿商贸事故14起,死亡16人;火灾441起,无死亡人数。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年末全市总户数209.84万户,年末户籍人口545.48万人,常住人口477.19万人。当年出生人口47728人,死亡人口36543人,人口自然增长率2.09‰。
城乡居民收支。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7170元,增长8.2%,其中:工资性收入17054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133元,增长7.6%,其中:食品烟酒支出6731元。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49元,增长9.5%;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787元,增长9.8%,其中:食品烟酒支出3672元。
就业和再就业。全市新增城镇就业人员5.4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职工累计26.74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5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全市有1.08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社会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3.30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2.13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7.62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6.71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0.31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38.29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388.58万人;全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400元/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城镇居民10.16万人,下降7.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220元/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农村居民16.77万人,下降5.3%。失业保险金标准966元/月,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月。年末全市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258个,床位数3.37万张。
注:
1、《公报》中使用数据为统计快报数据,正式数据以《绵阳统计年鉴2016》为准。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GDP、工业增加值、农业产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行业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