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十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节能降耗成绩斐然。全市万元GDP能耗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万元GDP电耗下降7.9%,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0.5%。
建筑领域节能实效显着。继续强化建筑节能闭合式管理,新型墙材在城镇规划“禁实”(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区建筑工程中的应用比例达到100%,新开工项目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全年应用新型墙材12亿标块,节地2000亩,节标煤6.2万吨。全年完成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80.5万平方米。
环境保护成效显着。泰城大气中SO2、NO2、PM10、PM2.5四项指标比上年分别下降18。0%、11.4%、5.9%和10.3%,蓝天白云天数为217天,比上年增加13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13个内陆城市中排名第一位。已建成人工湿地3.13万亩,其中,泰城南部人工湿地面积为432亩,总投资达1.2亿元,是目前全省最大的人工强化湿地。
生态市建设再上新台阶。泰山区获得省级生态区命名,新泰市通过省级生态县(市、区)验收待命名,肥城市通过省级生态县(市、区)技术评估待验收,全市共创成省级以上生态乡镇65个,省级生态村30个,市级生态村2081个。
安全生产事故继续减少。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21起,死亡72人,分别比上年下降4.0%和2.7%。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0.023人,下降8.0%。
十三、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保持低速增长。年末常住人口560.08万人,比上年末增长0.35%。其中城镇人口319.47万人,增长4.03%。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注]21377元,比上年增长8.9%,生活消费支出12904元,增长10.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132元,增长8.0%;人均消费支出16524元,增长10.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22元,增长9.5%,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588元,增长7.7%。
社会救助扎实有效。最低保障救助91209户,151608人,发放低保金35816万元。其中城镇9781户,18771人,发放低保金7820.8万元,月人均保障标准347元,比上年提高23元;农村81428户,132837人,发放低保金27995.2万元,月人均保障标准175元,比上年提高15元。销售社会福利彩票60106.8万元,增长4.9%,筹集社会福彩公益金5199.3万元,增长2.8%。
社会保障水平继续提高。收缴各项社会保险费153.74亿元,比上年增长14.2%。参加职工养老保险128.9万人,收缴保险费76.7亿元;居民养老保险291.8万人,收缴保险费17.7亿元;医疗保险527.2万人,收缴保险费50.3亿元;失业保险61.3万人,收缴保险费2.7亿元;工伤保险88.8万人,收缴保险费4.4亿元;生育保险77.8万人,收缴保险费2.0亿元。发放各项社会保险金134.5亿元,增长18.7%。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支付职工医疗保险待遇29.4亿元;为82.9万名居民发放养老金9.5亿元;支付居民医疗保险待遇20.1亿元;为1.5万名失业职工支付失业保险金9071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4.0亿元;支付生育保险待遇1.5亿元。
注:1、本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或快报数。
2、本公报所列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自2015年起,原农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工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纳入第三产业。
3、自2015年起,使用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全部居民、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为与以往年度不可比的新口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