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年内全市共引进各类人才3.01万人,其中博士256人、硕士2973人、本科1.48万人、外国专家680多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1.4万人,新增千人计划专家1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专家1人、泰山学者和泰山学者产业领军人才24人、市双百计划人才47人。年末全市拥有两院院士3人、千人计划专家47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9人、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专家6人、泰山学者和泰山产业领军人才98人、双百计划人才120人。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文化系统拥有各种艺术表演团体10个,艺术表演场所8个,公共图书馆14个,文化馆14个,博物馆和纪念馆23个,文物保护管理机构5个。年末拥有县级以上广播电台10座,对国内广播节目12套;县级以上电视台13座,电视发射台和转播台12座。全市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100%。
年末全市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5395所,其中医院151所,乡镇卫生院122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31所,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505所,村卫生室3181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4所,卫生监督机构13所,妇幼保健机构14所。拥有卫生技术人员4.6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含助理医师)1.76万人,注册护士1.61万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4.16万张,其中医院2.92万张,乡镇卫生院0.78万张。全年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134.75/10万,死亡率0.30/10万。全市婴儿死亡率3.64‰,孕产妇死亡率11.73/10万。
年末全市拥有国家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基地6个、省级全民健身中心和基地8个。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基本建成,6043个行政村建有农民体育健身设施。烟台籍运动员在世界级比赛中获得3金1银1铜,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得17金7银7铜。全年共举办世界蹼泳锦标赛、国际攀联攀岩世界杯、烟台国际马拉松赛、全国篮球CBA联赛等57项省级以上赛事和活动。全年体育彩票销售17.31亿元,增长4.2%。筹集体彩公益金1.21亿元,增长4.3%。
十一、城市建设和公用事业
年末城市(县城)供水综合生产能力169.95万立方米/日;蒸汽供热能力1931吨/小时,热水供热能力6466.73兆瓦,集中供热面积1.12亿平方米;全市建成运行城市污水处理厂17座,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4.9%。
年末公交营运车辆2842辆,营运线路248条,线路总长达6256.4公里,运客量38461.2万人次,其中市区公交营运车辆2006辆,运客量31209万人次。年末营运出租汽车5417辆,运客量13177.9万人次,其中市区营运出租汽车2169辆,运客量77.5万人次。
全年全社会用电431.20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5.8%。第一产业用电13.19亿千瓦时,增长10.3%;第二产业用电344.58亿千瓦时,增长5.1%,其中工业用电341.01亿千瓦时,增长5.4%;第三产业用电35.00亿千瓦时,增长11.0%;城乡居民生活用电38.43亿千瓦时,增长5.9%。
十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全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为304天,较上年增加24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3.3%,较上年提高6.6个百分点。市区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比上年下降8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7.6%;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比上年下降5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3.2%;一氧化碳年均值为0.8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比上年下降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1.5%;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48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比上年下降6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1.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77微克/立方米,超出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7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1.5%;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45微克/立方米,超出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10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6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1.8%。八县市环境空气质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值全部达到国家标准。
市区降水pH年均值为6.61,未出现酸雨(pH<5.6的雨水为酸雨)污染。
地表饮用水水源地除总氮外,其余均达到地表水饮用水源水质Ⅲ类标准;地下水水源地均符合地下水Ⅲ类标准;湖库型水源地富营养化指标为中营养,达到评价要求。26条重点河流42个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稳定在85%以上。近岸海域水质以一类、二类海水为主,100%的测点达到近岸海域功能区要求。
声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各类噪声功能区均达到相应指标要求。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年均值为67.4分贝。市区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昼间为54分贝,夜间为45分贝。
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20起,死亡71人,分别比上年下降8.4%和2.7%。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连续第14年实现“双下降”。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011人。
十三、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701.4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23.3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32万人。年末户籍人口653.28万人,比上年减少1262人,其中市区户籍人口185.14万人,增长0.8%。户籍人口中,出生人口4.99万人,出生率7.63‰;死亡人口5.18万人,死亡率7.9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3‰。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437元,比上年增长8.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907元,比上年增长7.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540元,比上年增长8.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0%。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114元,比上年增长9.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410元,比上年增长8.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7%;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675元,比上年增长11.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3%。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1.1%。其中,城镇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29.8%;农村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