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全市共有卫生机构1009个。其中,医院、卫生院98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05家;标准化村卫生室438所。共有病床8459张,卫生技术人员1.13万人。全市以乡镇为单位四苗、五苗接种率98.72%,乙肝疫苗首针接种率99.97%。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全年参加省常规项目比赛获得奖牌232枚;其中,金牌66枚、银牌82枚、铜牌84枚。成功举办马鞍山市第十一届运动会、中国羽毛球俱乐部超级联赛、全民健身展示大会等体育赛事。开展两次环湖健步走活动。建设全民健身苑34个、社区体育俱乐部4个、晨晚练点42个、乡镇全民建设广场3个。加强体育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全市体育志愿者人数已达6000多人,社会体育指导员3211人。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矿产资源丰富。全市已发现36种矿种,其中,金属矿产10种,非金属矿产25种,水汽矿产1种。查明资源储量的矿种共计24种,其中,金属矿产5种,非金属矿产19种。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加快修编《马鞍山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形成《马鞍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组织修订《马鞍山生态市创建行动计划》。全年安排减排重点工程建设计划及任务58项。国家目标责任书项目6项,省计划重点工程41项。加快推进省级生态县区创建工作。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75.3%,城市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
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全年亿元GDP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5人,比上年下降28.6%。
十三、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总量平稳。年末全市户籍人口228.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1.93万人,乡村人口126.57万人。据抽样调查,全市常住人口226.2万人,人口出生率10.55‰,死亡率5.6‰,自然增长率4.95‰。
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全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969元,比上年增长9.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262元,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31元,增长9.1%。
居民储蓄不断增加。全市年末个人存款余额887.04亿元,比年初增加68.04亿元。其中,定期存款余额551.1亿元,比年初增加15.2亿元;活期存款余额230.9亿元,比年初增加12亿元。
社会保障事业成效斐然。全年新增就业5.61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2万人,“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再就业488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9%。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完成就业再就业技能培训2万人,创业培训4628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0.1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4.83万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8.1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1.53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57.79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0.1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6.47万人,参保率为93.98%。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现即征即保,参保人数为15.02万人。
社会福利事业持续发展。全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99万人次,全年支付低保金3.1亿元。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新增养老院19个、床位1980张。全市社会收养性福利床位数1.44万张;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49万人;接受社会捐赠859万元;城镇拥有各种社区服务设施344处;便民利民服务网点703个。全年福利彩票销售2.21亿元。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6400万元;其中,市本级2400万元。
说明: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正式统计数据以《2016马鞍山统计年鉴》为准。
2.公报中全市生产总值及三次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