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6)

2016-04-06 福州市统计局
福州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1288.2公顷,增长3.6%,绿化覆盖率43.4%;公园95座,比上年增加11座,公园绿地面积3273.48公顷,增长7.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52平方米;年末建成区绿地面积10422公顷,增长3.9%,建成区绿地率40.1%,新增绿地面积391公顷。全市“四绿”工程植树造林6.14万亩,人工造林面积4720.4公顷,森林覆盖率55.6%;全市自然保护区9个,其中国家级2个,自然保护区面积501.46平方公里。
 
2015年末,全市有8个县(市)区通过国家级生态县创建技术评估,8个县(市)区获得省级生态县(市)区命名,累计创建118个国家级、130个省级生态乡镇(街道)和1919个市级以上生态村。城区环境空气达标率95.3%,市区环境噪声56.6分贝,交通噪声68.4分贝。水质总体保持良好,闽江流域(福州段)水质达标率100%,敖江流域(福州段)水质达标率100%,龙江流域水质达标率95.8%。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均比上年减少。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全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76起,比上年下降22.7%,其中,生产经营类道路交通事故下降25.2%。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97人,下降27.6%;受伤256人,下降22.7%;直接经济损失412.2万元。全年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687起,比上年减少182起,死亡1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1235.9万元。
 
注:1、本公报中所列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计算误差,均不做机械调整;
 
2、本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增加值、工业增加值、建筑业增加值和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本公报未包括马祖列岛。
 
4、本公报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