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指标
招生数
在校生数
毕业生数
研究生
27
69
16
普通高校
12497
44466
11183
成人高校
1132
3055
453
中等职业学校
12879
33466
8563
普通高中
39012
108511
30898
普通初中
72962
210891
64766
普通小学
84830
489862
70577
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72948人,其中36907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全年新增省级科技创新平台7个,总数达到30个;争取省级以上科技项目143项,争取科技经费达1.02亿元;通过鉴定的科技成果和重点新产品64项,通过登记的省级科技成果103项;受理技术合同登记90项,合同成交金额2.2亿元;专利申请3348件、授权2033件。
十一、文化和卫生
年末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9个,文化馆10个,公共图书馆10个,博物馆11个。年末广播电台8座,电视台10座。有线广播电视用户101.90万户,数字电视用户91.06万户。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99.14%;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98.36%。《禅境宜春》获最佳国际传播中国记录片奖。
年末拥有各类医院40所,街道、农村卫生院180所。医疗卫生机构床位22672张,其中医院病床12568张。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22349人,其中执业医生和助理执业医生7863人,注册护士9349人。专科疾病机构11所,人员380人,妇幼保健机构11所,人员973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1所,人员463人,卫生监督机构11所,人员197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实施,市儿童医院投入使用,市人民医院(北院)建设扎实推进。
十二、人口就业、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常住人口551.2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87万人。全年出生人口7.28万人,出生率13.23‰;死亡人口3.42万人,死亡率6.21‰;自然增长率7.02‰,比上年下降0.03个千分点。
表52015年末常住人口数及其构成
指标
年末数(万人)
比重(%)
常住人口
551.20
100
其中:城镇
247.05
44.82
乡村
304.15
55.18
其中:男性
284.05
51.53
女性
267.14
48.47
其中:0-14岁
112.11
20.34
15-64岁
387.88
70.37
65岁及以上
51.21
9.29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口5.92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人口7.9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92%、低于4.5%的控制目标。年末农民外出从业人员221.52万人,其中,省外务工59.86万人。
根据城乡住户抽样调查,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381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21元,分别增长9.3%和10.4%。年末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06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5.43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6.17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6.06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888元,增长12.0%;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041元,增长11.8%。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首次突破400亿元,完成404.4亿元,增长16.6%,其中民生方面支出达到30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4%。着力解决中小学校“大班额”、群众看病难、农村饮水安全、养老福利中心建设等民生大事。全年投入财政扶贫资金9661.14万元。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65.8万人,参保率巩固在95%以上;新农合参合人数429.92万人,参合率达到98.46%。
十三、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
全年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996.5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7.1%;万元GDP能耗0.666吨标准煤,下降2.2%,超额完成全年下降1.7%的目标任务。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807.8万吨标准煤,增长2.2%;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0.90吨标准煤,下降6.6%,超额完成下降4.5%的年度目标任务。
全市拥有环境监测站10个。主要污染物排放均不同程度削减,其中二氧化硫排放比上年削减4.68%,化学需氧量削减0.24%,氨氮削减0.49%,氮氧化物削减2.94%。积极推进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10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处理能力达10.6万吨/日,建成配套污水管网约310公里。宜春中心城区和10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饮用水源得到保护,主要河流断面优质水率达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