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6)

2016-05-05 绍兴市统计局
 
年末实有耕地面积199.34千公顷,比上年增长0.3%。其中水田137.73千公顷,与上年基本持平;旱地61.61千公顷,增长1.0%。
 
完成造林更新面积3.39万亩,其中平原绿化面积2.29万亩,四边绿化166.2公里、1833亩,超额完成任务。森林覆盖率54.03%。
 
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功省级森林城镇36个(当年新建成4个)、森林村庄116个(当年新建成18个),市级森林城镇59个(当年新建成8个)、森林村庄307个(当年新建成48个)。组织开展省级公益林扩面工作,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达到250万亩。完成森林抚育5.23万亩,建成公益林优质林230.1万亩。新增省级林业园区6个。有国家级湿地公园2个;市级以上森林公园26个,其中国家级4个、省级11个;各类林业休闲观光园85个,其中省级52个。
 
全年平均气温17.5℃,平均年降水量1920.5mm。
 
全年全市预计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上年下降7.32%,完成年度任务366%;氨氮排放量比上年下降7.61%,完成年度任务217%;二氧化硫排放量比上年下降7.94%,完成年度任务397%;氮氧化物排放量比上年下降12.97%,完成年度任务288%。
 
全年深化治理黑河、臭河168公里,新建污水管网418公里。日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比例73.9%,比上年提高10.7个百分点。PM2.5均值56?g/m3,比上年下降11.1%。参与省考核的跨行政区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
 
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八大高耗能行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均同比下降4.0%,预计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9%。
 
全市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除生产经营性火灾外)1399起,比上年下降8.32%;死亡475人,下降4.62%。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362起,比上年下降8.77%;死亡435人,下降5.43%。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6人。其中非生产经营性火灾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道路交通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
 
注释:
 
[1]本公报所列2015年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GDP)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三次产业划分执行国家统计局2012年制定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0-2013年生产总值数据为经济普查后修订数,2014年为年报核实数。
 
[3]2012年四季度,国家统计局实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统一了城乡居民收入名称、分类和统计标准,在绍兴选取1820宅(户)城乡居民家庭直接开展调查。在此基础上,计算了城乡可比的新口径浙江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分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
 
[4]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法人工业企业。
 
[5]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口径包括工矿商贸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船舶、铁路路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