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世界园艺博览会综合展示中心、指挥中心、热带植物馆、低碳生活馆等28个会址建设项目主体完工。
40个重点镇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8.3亿元,比上年增长1.2%。建成镇级污水处理厂3个,新建垃圾转运站5个。
十、教育和科技
年末全市拥有普通高等学校7所,在校生11.1万人,其中研究生2498人;本年新招生3.4万人,比上年增长10.6%,其中研究生招生905人,增长8.3%。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4.7万人,下降13.4%。普通中学在校生33.3万人,与上年持平。小学在校生50.0万人,增长4.2%。幼儿园在园幼儿22.9万人,增长3.2%。义务教育完成率97.81%,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3.6%,全市高考本科二批上线率55.32%。
全年发放各类困难学生生活费、助学金、奖学金2.0亿元,惠及各类学生10.0万人。华北理工大学新校园建设基本完工,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园投入使用。
表5:2015年各类教育基本情况
指标招生数(万人)在校生数(万人)毕业生数(万人)
绝对数比上年增长%绝对数比上年增长%绝对数比上年增长%
总计35.5-1.7125.01.432.31.1
其中:普通高等学校3.410.611.10.73.3-4.0
中等职业学校1.919.84.7-13.42.51.9
普通中学10.7-7.133.3持平10.65.2
小学8.77.850.04.26.7-11.7
注:中等职业学校不包含技校。
年末全市拥有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45家,比上年末增加21家,其中省级29家,增加7家。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37家,新建6家。省级院士工作站19家,增加5家,进站院士39名。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入网仪器设备2089台套。
全市拥有各类科技产业化园区(基地)33个,新建设2个。其中,国家级园区(基地)7个,省级园区(基地)21个。年末全市高新技术企业180家,新增4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568家,新增102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182家。拥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省级孵化器6家,省级众创空间2家。
全年申请专利4557项,同比增长19.0%;授权专利3209项,同比增长21.7%。技术合同成交总额18.96亿元。全年组织开展重大、重点科技项目35项,其中省级项目10项。取得科学技术奖励156项,其中国家级奖励5项,省级38项。
十一、文化和体育
全市拥有艺术表演团体10个,影剧院32个,文化馆、群艺馆15个,博物馆、纪念馆18个,公共图书馆13个。有线广播电视用户135万户,数字电视用户115万户。有线广播电视入户率82%。公开出版报纸、期刊19种。不可移动文物点1321处,世界文化遗产2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95处。新图书馆业务应用系统和数字图书馆平台投入使用。创办大型公益性文化演出品牌《唐山大舞台》和文化讲座品牌《文化大讲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唐山皮影艺术展”在日本东京中国文化中心隆重举行。
年末全市拥有体育场地10891个,体育馆21座,标准游泳池(馆)21个,公共健身器材7270套,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91平方米。全年开展各类群众健身活动1500余项次。市中心体育公园建成开放,全市拥有国家级体育休闲示范区1个、国家级乡镇体育示范工程2个,省级各类体育健身工程、户外活动基地、健身公园287个。全市拥有各类体育协会222个。全年承办举办国家级大型赛事8项、省级赛事5项。全年销售体育彩票15.76亿元,连续十年全省销量第一。
十二、卫生、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年末全市拥有各类卫生机构2231个(不含村卫生室),其中医院172个,乡镇卫生院178个,社区卫生机构149个。全市卫生机构拥有床位4.1万张,比2010年增长24.1%,其中医院3.2万张,乡镇卫生院0.6万张。卫生技术人员4.6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0万人,注册护士1.9万人。农村卫生室6904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6716人。全年门诊量3900万人次,门诊人均次费用170.9元,比上年增长5.6%。
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16.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4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53.5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62.7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336.5万人,增加1万人,其中农村居民参保人数327.8万人,增加0.8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21.4万人,减少1.8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155.2万人,城镇居民参保66.2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81.1万人,增加0.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16.9万人,增加3.1万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35.2万人,增加1.4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8.54%,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400元提高到490元。
全年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5.0亿元,保障居民187208人,其中城市居民34605人,比上年减少9300人,农民152603人,减少1420人。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70元提高到50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150元提高到3550元。
年末全市拥有敬老院75家,减少床位4408张。民办养老机构92家,增加20家,拥有养老床位13909张,新增2362张。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5595个,全市村(居)委会覆盖率92%。社会救助站11家。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每月基本生活费分别为1150元和700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50元和100元。
十三、人口和人民生活
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755.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8万人。其中,男性382.2万人,女性372.7万人,男女性别比为102.5:100.0。全年出生人口7.1万人,出生率为6.99‰;死亡人口4.8万人,死亡率为4.1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87‰。全年登记结婚53458对,离婚20176对。
表6:2015年年末户籍人口数及其构成
单位:人 |